沪安监执法〔2014〕7号
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县安全监管局,宝钢集团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中石化高桥分公司、中石化上海石化公司、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市安全生产协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推进201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为依据,由我局保障评审经费,以企业所在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其上级集团公司为责任单位,组织推动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标和192家2011年底前已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业接受重新评审。
我局委托市安全生产协会为评审组织单位,负责统筹危险化学品企业二、三级评审工作,审查受评企业的自评报告和评审单位的评审报告,抽查评审工作质量,督促达标企业和评审单位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按时录入相关信息。
二、具体推进步骤
(一)细化方案。各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手段,摸清本区域(系统)内需重新评审和达标企业底数,及早向企业布置任务,做好动员发动,有针对性地制订推进方案。2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2014年度接受重新评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册(见附件1)。
(二)推动创建。各责任单位组织企业自评人员接受培训,指导企业对照现行的《评审标准》,诊断自身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改造提升主要设备装置、安全设施,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自动化安全控制等硬件设施。7月31日前,确保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提出申请,并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三)配合评审。各责任单位根据企业创建过程,合理安排好企业接受评审的批次,加强与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协同,重点督促企业掌握工作节点,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达标质量。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谋划。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细化工作措施,严控时间节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挥乡镇街道、工业区、所属企业的组织优势,确保本区域(系统)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有效推进达标建设。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自身学习,掌握《评审标准》与2011年底前达标企业采用标准之间的差异(相关内容可在我局网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栏查询)。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好企业自评人员的培训,保证这些人员熟悉流程、掌握标准。要加强指导,关注普遍性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从3月起,每月5日前向我局报送月度接受重新评审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6月底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1.2014年度接受重新评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册
2.月度接受重新评审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0日
(联系人:徐卫东,电话:54667152,传真:54667347,邮箱:shbiaozhunhua@163.com;市安全生产协会张惠民,电话、传真:6485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