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安监执法〔2015〕18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相关集团公司: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本市推进2015年工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思路
2015年标准化建设继续按照“因势利导、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企业受益”的原则,实行评审组织分级管理,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相关集团公司为责任单位,以生产型工贸企业创建达标为重点,以行业协会、评审机构为依托,重创建、抓达标、督运行,增加达标和创建企业的数量,提升运行质量。
二、年度任务
(一)工贸企业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实现辖区内生产型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或创建,新增生产型规模以下企业(小企业)10%达标。
(二)危化品企业
2012年底前已达标的90家生产、储存等企业按新标准接受重新评审。10家新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达标。
继续购买评审服务。我局今年负责1300家二、三级规模以上生产型工贸和100家危化品企业的评审(估)费用。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承担其余的规模以上生产型工贸企业、所有规模以下和小企业的评审(估)费用。
此外,完成工贸、危化品二、三级达标企业期满复评工作(有关条件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突出重点、细化方案
各责任单位逐一排摸区域(系统)内未达标创建的规模以上生产型工贸企业,搞好动员发动,明确达标要求,并制订组织推进方案。3月20日前,将企业名册按附件2、附件3、附件4的格式报送我局。
(二)认真组织,抓好培训
各责任单位组织企业的自评人员接受培训,使他们熟悉流程、掌握标准,采取学习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帮助企业自主创建、自我改进、自我提升。培训工作应在5月底前完成。
(三)推动创建,按时申报
各责任单位督促区域(系统)内企业对照适用标准,按照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等流程,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初次达标创建企业应于7月31日前完成申报。
(四)现场评审(估),审核公告
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按评审(估)流程开展工作,重点帮助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诊断,指导企业有效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申请达标企业进行评审,对创建企业进行评估,并形成评审报告或评估意见。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公告二级达标企业,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审核公告三级达标企业和达标的小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健全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员和经费,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把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合力推进。
(二)倡导自主创建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执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4〕33号)要求,不得向企业推荐任何有偿服务,不得组织企业接受任何付费咨询。市安全生产协会要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继续做实免费培训、电话咨询、网站材料提供、现场指导等服务工作。
(三)规范评审服务
安全监管部门要增加政府采购的服务内容,实现重点帮扶。对计划内的创建达标企业,要求评审机构提前全过程参与,重点在现状诊断、整改提高两大环节中加大帮扶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人员、时间、资金、措施、预案,保证不符合项如期整改。要建立完善面向评审机构的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保证评审质量。
(四)注重工作实效
各责任单位要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现场管理,全面自查、自纠、自评,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水平。要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复查,把好审核关,保证达标质量。
(五)做好信息报送
各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按附件5、附件6的格式,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标准化建设情况统计表。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1.工贸、危化品二、三级达标企业期满复评条件与流程
2.2015年度达标、创建工贸企业名册
3.2015年度期满复评工贸企业名册
4.2015年度重新评审、期满复评危化品企业名册
5.月度重新评审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建设统计表
6.月度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建设统计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7日
(联系人: 徐卫东,电话:54667152,传真:54667347,邮箱:shbiaozhunhu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