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安监执法〔2018〕13号
2018年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各区安全监管局:
自2012年以来,本市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短板问题:有的企业没有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的标准化体系没有基于风险的思想;有的企业只求达标,不重日常运行;有的标准化评审机构专业力量不足、把关不严。为进一步加强推进2018年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2018年,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贯彻“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的总体要求,对照标准规范补齐建设短板,更加注重提升政府指导、行业引导、企业主导的工作效能。健全行业协会等社会第三方组织服务工作机制,通过重创建、督运行、严复评、促整改,探索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企业标准化建设体系。
二、工作目标
实施对2015年达标的6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350家二级工贸企业复评,完成对2016年达标的50家二级企业抽查。督促各区深化工贸小企业的创建达标,实施工贸三级达标期满的复评。
三、具体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标准化建设。
企业是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全员培训。对照与其业态相对应的专业标准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自主开展达标创建,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提交自评报告。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标准化建设。
1.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等方式,引导企业将标准化建设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有机结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职业健康贯穿标准化建设各环节。
2.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建设的质量。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所列隐患的,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以及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近三年内有新发职业病病例的企业,一律不通过标准化达标评审。
3.对未达到《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沪安监行规〔2017〕1号)要求的初评和期满复评企业,待其整改完毕后再提出评审申请。
4.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分行业、领域推进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和示范班组的创建。在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奉贤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试点开展示范园区建设。
5.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要求,精准推进工贸企业开展达标创建。
6.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4号)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复评提升。
(三)规范创建运行,开展标准化建设。
1.督促企业把全体员工作为标准化建设的行为主体,注重全体员工的参与以及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的提升,提高培训内容与实际操作的针对性,确保全员参与。
2.督促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体系文件,加大对评审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或者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罚。
3.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审核把关,重点核查安全绩效、企业规模、行业分类、达标标准的选定。同时及时更新网站公布的服务企业各项措施和企业创建申报工作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着力补齐短板。各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查找本地区在推进力度、培训教育、市场引导、评审质量、证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和责任,推动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请于3月30日前向我局书面报送2018年标准化建设方案。
(二)注重建设实效。各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核心,督促、指导企业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狠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发现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切实推动企业硬件保障、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的整体提升。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安全监管局要把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紧盯自评、评审、“回头看”等环节,监督检查企业不符合项整改、年度自评报告内部公示和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等情况。
(四)创新工作方法。今年我局将随机对2016年达标的50家二级企业开展抽查。对发现未持续运行标准化的企业,将严格按规定撤销其标准化达标等级、收回证书。各区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三级和达标小企业的抽查力度,同时结合辖区特点,积极探索评审服务市场化运作和工贸小企业达标创建新模式,简化工作程序。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
(联系人:徐卫东、樊黎琼,电话:54667152,54667095,邮箱:shbiaozhunhua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