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聘任丁洪平同志担任法律顾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 作者: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安全生产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求,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立法和执法实践中的才智和优势,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聘任丁洪平同志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任期1年。
各处室、各单位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讨论、重大事件评估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协助法律顾问在我局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和研究工作,提升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效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特此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