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排查专项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花克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的通知》(沪安委办〔2020〕18号),要求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检验、科研、实验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含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进行排查,摸清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品种、使用量、储存量、用途等信息,做到“家数清,底数明”。
此次排查活动共持续至2020年底,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申报、复查核查和总结提升4个阶段。排查范围涵盖《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列明的15个门类和68个大类,排查危险化学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判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另外,对列入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求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并对年使用量填报范围作出了具体说明。
会议指出,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社会经济各方面逐步恢复常态,生产经营单位开足马力复工复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压力再次加大,国内先后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涉及单位数量多、分布广、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是需要共同关注的领域。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排查和安全管控工作组织领导,及时将工作要求、工作方案传达至基层和使用单位一线,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主体,确保摸排全面、精准,既要避免遗漏也要有所侧重,既要服务企业也要依法监管。各单位要紧扣时间节点,并及时上报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做好本次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工作,为上海这座超大城市运行安全和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