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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为切实提升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协同效能,推动在长三角区域实现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联考、互认等一体化管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应急管理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研究制定了《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ahyjtrsc@163.com。

  联系人:方翔,0551-62999547。

 

  附件:1. 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3. 征求意见表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4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 长三角区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 附件2 起草说明.doc
  • 附件3 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