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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关于印发 《2022年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9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局):

《2022年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工作要点》经三省一市应急管理厅(局)协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2年2月9日


2022年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工作要点

 

2022年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长三角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一体化协同、高质量示范、项目化推进、清单化落实”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应急管理专题合作总体框架下,深化“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围绕“五大体系”,开展“四项建设”,推动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项目落地见效,努力推进长三角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完善区域应急协同制度规范建设

持续健全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的制度规范保障,联合研究和发布与区域应急管理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提升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项目清单包括:制订出台长三角一体化政策标准制订管理办法;完善长三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制度惩戒名单管理办法;制订长三角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一证通认”管理办法,并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开展试点;制订长三角区域事故灾害应急演练评估指南;制订完善长三角应急管理专家跨区域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运行机制,推动深化部省合作,组织召开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健全完善工作要点发布、年度报告编制、专题会议交流等工作机制。

     二、推进区域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     

坚持区域协同、信息互通、政策协调和措施联动,加强区域重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救援处置、舆情应对等各环节应急协同能力建设。

项目清单包括:协同发挥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作用推进长三角防汛防台抗旱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跨地区气象和海洋等灾害预警、联动和多途径预警信息发布;研究联合编制长三角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健全和完善区域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协同处置重特大险情灾情;建立抢险救灾物资灾时快速调动机制,探索长三角应急物资支援和补偿制度;建立完善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机制;丰富和充实应急管理专题合作专栏,探索跨区域应急管理重大舆情信息联合发布。

     三、深化区域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建设

聚焦重点领域,巩固既有成果,不断强化自然灾害防治、生产安全事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联防联控,构建牢固的区域一体化防护屏障。

项目清单包括:推动落实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执法联动机制作用,探索安全生产执法互认,围绕党的二十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19届亚运会等,强化安全管控联动;协作开展跨区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完善森林防火灭火应急联动机制,试行联合督导;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城市联盟以及相关省际毗邻区域等重点区域深化安全联防联控和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推进沪苏浙对口支援皖北八市应急部门的合作交流。

     四、强化区域综合应急支撑保障建设

充分利用区域内应急基础雄厚、应急产业集聚、应急人才富集的优势,加大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提升区域应急协同支撑保障能力。

项目清单包括: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信息共享交互平台的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加强信息汇聚与融合应用,赋能区域性重点突发事件场景化实战应用;优化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区域内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应急救援基地和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同发挥各地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优势,加强区域应急保障共享互助;高质量举办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推动区域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和社会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升;建设长三角应急管理人才高地,推动长三角应急管理高校联盟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长三角应急救援队伍技术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