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危化工贸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技术支撑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对承保本市危化工贸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及其委托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工作情况开展评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25年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技术支撑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具体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危化工贸行业领域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技术支撑
项目需求:根据《安责险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标准规定,对承担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具体工作的服务人员、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考察;对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考评,包括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核查,对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以及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现场排查工作有关报告、记录材料质量的进行分析评估,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活动质量进行评估,听取被保险人的意见建议等;编制事故预防服务工作情况评估报告,开展相关技术和方法研究;研究本市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安责险三方机制建设等制度机制。
项目预算:预算限额人民币20万元。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从本通告发布之日前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承接项目的团队应具备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所需的技术服务人员(如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不少于3人),具有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的经验并提供此前出具的有关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领域技术研究成果等(不少于2项),熟悉和了解本市安责险相关制度政策和工作情况。
三、供应商响应
(一)响应材料
供应商需要提交响应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要素:
1.单位基本情况,含法人注册信息、团队专业技术力量配备、相关项目业绩和经验情况等。
2.本项目服务方案,含工作思路、主要措施、进度计划、人员配备和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法等;
3.总报价、报价明细组成。
(二)响应时间
2025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1日17:30。
(三)响应方式
传真、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电话:23305986,传真:23305988,联系人:朱老师。
电子邮箱:shsyjjfgc@163.com
(五)磋商时间和地址
2025年11月7日14:00。
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2008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