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体情况:1-9月份,本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含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农业机械、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300起,死亡332人,同比分别下降18.70%、14.65%。发生1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死亡6人;发生1起渔业船舶较大事故,死亡7人;发生1起水上交通重大事故,死亡(含失踪)14人。
各行业大类死亡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如下表所示: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工矿商贸 | 151 | 155 | 生产经营性 火灾 | 4 | 6 |
生产经营性 道路交通 | 134 | 140 | 航空运输 | 2 | 2 |
水上交通 | 6 | 20 | 铁路运输 | 1 | 1 |
渔业船舶 | 1 | 7 | 农业机械 | 1 | 1 |
生产安全(工矿商贸)事故情况:1-9月份,本市共发生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以下简称死亡事故)151起、死亡155人,上年同期发生130起、死亡143人,同比分别上升16.15%、8.39%。9月份,本市发生死亡事故19起、死亡19人,环比8月份,分别下降34.48%和38.71%,但同比上年同期仍有所上升。现将生产安全(工矿商贸)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按经济类型分类
1-9月份,私营企业死亡118人,同比上升4.42%;外省市在沪企业死亡21人,同比上升5.00%;国有企业死亡12人(其中,央企死亡2人、市属国有企业死亡7人、区属国有企业死亡3人),同比上升71.43%;外商投资企业死亡4人,同比上升33.33%。
二、按行业分类
1-9月份,制造业死亡76人,同比上升31.03%;建筑业死亡33人(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死亡17人、水务建设工程死亡5人、交通建设工程死亡5人、房屋拆除工程死亡5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死亡1人),同比持平;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死亡29人,同比上升3.5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死亡8人,同比下降20.0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死亡3人,同比下降40.00%;房地产业死亡2人,上年同期该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住宿和餐饮业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00%;批发和零售业死亡1人,同比下降75.00%;农、林、牧、渔业死亡1人,同比持平。
三、按事故类别分类
1-9月份,高处坠落死亡59人,同比上升25.53%;触电死亡24人,同比上升9.09%;物体打击死亡24人,同比下降14.29%;起重伤害死亡12人,同比上升100.00%;机械伤害死亡11人,同比持平;坍塌死亡9人,同比下降43.75%;车辆伤害死亡5人,同比持平;淹溺死亡4人,同比上升100.00%;中毒和窒息死亡3人、其他伤害死亡2人,同比均持平;其他爆炸死亡2人,上年同期未发生该类死亡事故。
各类别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高处坠落 | 59 | 38.06% | 车辆伤害 | 5 | 3.23% |
触电 | 24 | 15.48% | 淹溺 | 4 | 2.58% |
物体打击 | 24 | 15.48% | 中毒和窒息 | 3 | 1.94% |
起重伤害 | 12 | 7.74% | 其他伤害 | 2 | 1.29% |
机械伤害 | 11 | 7.10% | 其他爆炸 | 2 | 1.29% |
坍塌 | 9 | 5.81% |
四、事故趋势分析
生产安全(工矿商贸)领域,2018年9月份,发生死亡事故29起、死亡34人;10月份,发生死亡事故11起、死亡11人。2019年9月份,发生死亡事故11起、死亡11人;10月份,发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13人。2020年9月,发生死亡事故19起、死亡19人。
从历史数据来看,10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相对可控,但近期高处坠落类事故较为多发,需加以重视。
五、事故防范对策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迎接进博会召开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召开在即,随着各项工作的积极推进,加之疫情防控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较大。相关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进博会举办场馆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爆炸性粉尘、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贸企业的管控工作。
9月21日至29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8个专项督查巡查组,对全市16个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巡查,重点跟踪列入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博会前,将开展组织第二轮专项督查巡查,督促重点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治理举措,为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和工作措施,紧盯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针对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中所涉问题,要认真组织分析,及时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多措并举,强化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
近期,因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多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月8日东川路811弄15号一门面店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8月7日永兴路928弄中海万锦城35号909室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9月22日,汶水路1585弄11号民居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10月10日,塘桥新路197号一自行车行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10月10日,市政府召开“迎进博 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决定至11月底,开展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从严查违规加装超标蓄电池、增加公共资源环节停车难和充电难、推广骑手自用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齐抓共管,遏制此类事故多发态势。市安委会办公室已下发通报,警示此类风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部署会以及市领导批示的要求协调市场监管、公安、房管、邮政、商务等部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网点和快递物流充电场所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检查,并加大对非法改装、伪造证书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控类似事故发生。
(三)合理安排生产进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面临抢工期、赶进度压力,超负荷生产、增效益意愿强烈,易引发各类事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做到时间错开、空间错开,降低交叉作业风险,杜绝因赶工期而降低安全标准、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发生;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组织生产、人员和安排检维修周期,避免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