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海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上海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上海市灾险普查办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桂余才同志出席培训总结会并讲话,市灾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灾险普查办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共约500人次,根据普查任务分工分批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市灾险普查办与技术支撑团队解读了国家及上海市总体方案,汇报了徐汇区试点的工作进展,并讲解了公共服务设施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历史灾害事件调查技术规范的相关内容。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海洋局)、市气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地震局分别讲解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的实施方案与技术规范,以及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实施方案与技术规范的相关内容,着重讲解市、区任务分工和经费保障等事宜,并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
培训会指出,本次培训增强了全体相关人员对组织开展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以及各级完成任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区、各部门对普查任务和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数据的规范要求有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为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培训会要求,后续普查工作要注重把握以下四点意见:第一,健全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是做好普查工作的根本前提。各区应尽快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建立工作专班,健全普查工作分阶段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各级普查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和责任落实。第二,加强普查队伍建设,是开展普查工作的重要支撑。本次普查综合性强、专业性强、难度大,需要比较好的专业素质的团队,建立高效的工作队伍,建议各区加强培训,发挥技术支撑团队作用。第三,加强落实普查经费,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基础保障。经费申请应保证“费随事走”、“事权财权一致”。第四,规范普查技术要求和数据成果质量,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关键所在。各区、各部门应做好数据汇交和审核把关,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普查数据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