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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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3月11日,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一次主任会议,通报了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审议通过了《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2021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及《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市灾防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坚泓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灾防办副主任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0年各区、市灾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要求,要围绕“三力”做好2021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要健全体制机制,形成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强化统筹灾害全过程管理、全灾种管理、各类信息及资源和力量管理,发挥各方面优势,形成合力;强化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汇集协同效应,健全完善灾害事故风险会商分析研判制度,构建多灾种、全灾链风险管控体系;强化组织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等一体化考核,加快重塑融合、促进化学反应。
要紧盯重点环节,提升灾害防控应对能力。坚持做到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灾害风险普查、积极推进灾害应对救援“三个推进”。
要夯实基层基础,激发防灾减灾内在动力。抓紧教育引领、能力提升、队伍建设、社会化多元参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