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2023年2月27日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抓好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城市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本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更加注重滚动排查、系统治理,更加注重压实责任、完善体系,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提升能力,深入践行上海应急职业精神,着力推进本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坚持预防为主,大力推动安全关口前移
(一)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常态治理。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灾防委办公室、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台风、雷暴、洪水、寒潮、雨雪冰冻等天气变化,完善常态化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灾害综合风险会商“1+3+N”机制,提高科学性、精准性,及时下发工作提示,抓好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适时组织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社会面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协调做好两会及进博会等期间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常抓严管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风险跟踪分析,深入剖析苗头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灾害事故调查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责任体系,完善事故统计和调查工作衔接机制,每月组织分析研判,通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定期开展案例警示。
(二)推进规划落地,促进长效治理。编制出台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和城市安全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指南(试行),组织指导各区、各相关部门定期编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开展2023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本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快推进规划明确的各类事项落实。结合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和本市《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多元互补,强化应急资源统筹,制定本市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协调相关部门持续用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有步骤推进老旧化工装置、燃气管道等更新,强化行业本质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深化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防止各类风险相互影响、交织叠加。
(三)坚持安全发展,探索源头治理。制定全市各级防灾分区安全韧性建设指南,推动城市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规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程纳入地方标准重点培育项目,从建设、运营各环节源头把好安全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考核发证体系建设,出台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非高危行业安全培训考核导则,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事项的监管力度。加强新、改、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督促落实安全前提。
二、紧盯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深化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冬春季节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督促重大隐患和存量问题隐患整改,新增问题隐患及时动态清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挂牌、督办、治理等工作机制,强化清单、上账、清零、销账闭环管理。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实施“开小灶”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委会协同工作机制,紧盯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承发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厂房仓库等高发环节,滚动开展专项整治,协同推进道路交通“减量控大”、商渔共治、冬春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出台本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开展2022年度市级调查事故的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
(二)抓细危化领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推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开展化工企业检维修、“低老坏”、常压储罐、液化烃储罐区、化工医药等领域环节的专项整治,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回头看,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深化化工园区、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以及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数字化系统应用,建立企业大数据留痕库,夯实仓储信息化在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中的运用,推动“一企一品一码”“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的试点应用推广。扩展风险监测预警网络,由重大危险源向有实物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加油站延伸。持续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化学品登记与鉴定制度,建设高标准数据库。
(三)抓实工贸行业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果”,组织开展本市工贸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以冶金、有色(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风险较高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全覆盖排查重点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加强重点企业基础信息报送工作,对钢铁、铝加工、高温熔融、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工贸领域重点单位的基础台账信息,进行再收集、再核实、再统计,做到底数清晰、动态更新。优化在沪央企和市属国企等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过程指导服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出台评审指导手册,规范细化各阶段评审工作,引导企业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和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在研地方标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加强已出台地方标准运用督导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行业集团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工贸行业双重预防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四)推动深层次矛盾问题攻坚整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组织制定出台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海上风电、环保设施等新兴行业领域和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或规章。按照已明确的纳管清单,合力加强平台经济、乡村民宿、密室逃脱、私人影院、室内冰雪场所等新业态,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等新能源,游乐设施、环保设施等重点设施,餐饮行业、电力行业、仓储物流、功能园区等重点场所、领域的安全监管。集约应急系统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四种监管力量齐聚的优势,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攻坚、专项治理、巡查督查等工作,下大力解决违法层层转租、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治理等顽瘴痼疾,提升督查督办硬核能力。
三、树牢大安全大应急理念,构建立体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一)筑牢清晰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督促提请各级党委政府细化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职责清单、年度工作清单,及时公布防汛行政责任人,落实森林防灭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本市“78条”具体举措落实情况专题检查。组织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部门班子成员落实“三管三必须”情况进行专项巡查,持续完善“四类清单”,分门别类推动一批矛盾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纳管职责清单。以“四不两直”方式,适时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联合专项抽查,开展“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六个一活动情况专项检查,选树一批典型企业案例。
(二)健全反应灵敏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转化,形成统一、规范、标准的普查调查数据成果集。总结推广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典型地区试点(上海)”经验,稳步推进《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各项任务落实,指导各区编制本区规划或实施方案。印发《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站点建设指南》,组织编写评估导则,推进信息化前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灾害天气临灾前防范应对提示模块化运行,建立高效可靠的灾害信息沟通协同渠道。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指导推动浦东新区、黄浦区、松江区全面完成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及时动态更新,切实提高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等功能。
(三)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体系。加强本市应急管理立法效果和需求评估,提升法治研究能力。推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和修订,出台《进一步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素,促进法律法规准确统一适用。制定本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督规则,优化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举措。会同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刑衔接遏制预防重大事故犯罪功能。协同开展《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有效期届满评估,探索优化完善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规范开展应急综合执法,编制2023年度执法计划,指导各区和街镇、园区同编制、同落实;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统一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并实现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对接交付。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提升各类办事指南精准度和实用性,探索“好办”“快办”在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更多领域适用,深化“全程网办”服务措施。提高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拓展数字赋能的“智慧应急”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应用布局,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的一期项目验收及二期项目筹备。强化数字战场建设,进一步增强卫星网络应急通信、多终端融合基础通信、可视化数字场景应用等支撑能力。健全数据资源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加强部-市-区数据资源汇聚和信息共享交互,制定应急管理数据管理办法,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与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五)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指导各区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市-区-街镇-居村-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灾害防治责任“五级清单”落地,推进基层应急物资标准化、规范化储备管理,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提升基层报灾能力。聚焦安全宣传“五进”,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月”等活动,拓展超大城市城市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普及渠道,提升应急管理宣传以及舆情应对能力,营造氛围浓厚的应急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理顺信访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全面运用,完善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举报核查工作规则,依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协同举办生产事故调查优秀案例或典型事故减量防大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探索财政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多元保障体系和多层次分散机制,形成巨灾保险上海经验。
四、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能力建设。修订《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值班系统和应急管理部指挥中心的对接,以及与110、119、12345等平台的信息共享,推进与市消防救援总队的联合通信保障,建立健全与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业的信息通报协同机制,智能感知网上突发事件信息,提高安全生产、消防、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信息获取和响应能力,做到应知尽知、应知快知。完善应急通信网络体系,加强市、区两级救援指挥资源互联,构建纵向贯通、上下联动、反应灵敏的应急指挥音视频调度系统,提升可视化数字战场应用支撑。强化应急指挥平台和系统应用,更新完善《应急处置指导工作手册》《值班工作手册》,规范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优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组织应急系统值班值守培训,探索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联合值守模式。规范市、区两级现场应急指挥部设置,明确现场指挥部架构、职能编组、指挥关系和工作制度等,完善应急指挥现场处置规程,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全过程管理。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跟进国家总体预案制定出台进度,对本市总体预案报审稿进行再修订、再完善,同时配套推动本市预案管理办法编修工作。优化市级预案审核衔接机制,牵头编制本市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市级预案牵头单位推进专项预案修订。会同浦东、虹口、崇明等区,优化街镇等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处置措施,适时组织街镇预案体系建设现场会。继续以“1+5”市级应急演练为抓手,编制《2023年度市级应急演练计划》,构建“市级带动、部门协同、地区参与”的演练体系,组织实施“沪应-2023”综合应急演练。指导各行业部门、各区(管委会)和企业(集团),系统谋划展开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情景多元、任务复杂的演练项目,提高实战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灾害应对和抢险救灾能力建设。深化健全防汛防台各项机制。会同气象部门修编《上海市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细化秋冬季天气灾害应对措施。进一步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编制《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指南》,牵头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协调推进本市救灾捐赠和灾后救助工作。会同地震部门联合制定“上海市防震减灾救灾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本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推动建立区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推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制定出台本市实施办法。
(四)进一步推进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推进本市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规划建设落地。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重新梳理掌握社会应急队伍现状信息,建立联演联训机制,推进各专业队伍间的训练交流,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同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技能比武、研讨交流会。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征用、调用补偿、应急保险等机制,明确征用具体流程,补偿具体标准和优抚待遇。广泛走访调研航空救援队伍、通航企业以及民航、军队管理部门,召开航空救援论坛,提升航空救援能力。
(五)进一步巩固壮大内外协作发展格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统筹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和重点省市应急管理协作互动。牵头筹办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承办第二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应急管理分论坛。推进三省一市应急信息平台协同联动,强化长三角应急物资联合保供,协同落实《长三角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相关应急管理专题合作阶段任务。持续深化友好合作,加强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对外合作交流。加强应急产业服务指导,摸底掌握本市应急产业相关情况,支持和统筹专业智库、社会力量更多参与应急管理政策研究、产业发展等,推动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保障体系战略联盟,丰富完善本市应急产业体系。
五、保持奋进状态,建设堪当重任的应急管理队伍
(一)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落实。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大力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基调推进正风肃纪,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本市实施办法,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严惩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二)提高守正创新力。加强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新一轮干部培养规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拓宽干部培养渠道,按照处室业务需要,调配、充实专业人才,打造具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干部队伍;深化与本市相关高校合作共建,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科研攻关,与市科委签订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联合编制《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应急管理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科技创新与示范应用;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修订完善局课题管理办法,鼓励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调查研究中提高工作本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解决问题针对性。强化实践担当,加快建立我市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指导推进本市国家级应急管理重点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应急系统自身技术骨干作用,推进“防灾减灾技术与装备实验中心”筹备建设,开展应急智能机器人、重大灾害事故现场灾情侦测、事故全息感知等应急装备研发,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动态管理,进一步厚实应急科技干部实践能力。
(三)提高职业凝聚力。持续培塑“忠诚守护暖民心、精准坚韧解民忧、善战善成保民安”的上海应急职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推动全市应急系统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事共为,形成上下齐抓共建应急事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优化市应急局机关内设机构。坚持严管厚爱,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值班值守、应急救援等管理制度,打造准军事化应急管理队伍;大力选树宣传英模人物、业务能手,加强对全市应急系统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不断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增强全市应急系统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