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AE2100000-2019-021 文号: 沪安委办〔2019〕21号 发布时间:2019-09-16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 护进博”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9〕20号)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根据市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精神,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到11月底,对区域(系统内)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主要是最新风险隐患底数、防控措施预案、治理工作机制、新情况新趋势,以及存在的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各区、各成员单位每周五中午12点前将本周相关工作情况电子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沙奇超,电话:54667367;电子信箱:sqc1235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