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19〕事故32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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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被处罚人姓名 |
顾莎莎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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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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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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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处罚事由 |
作为南通隆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承包项目未实施实际管理;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结构设计图纸未经审查,无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进行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内违规设置办公区、生活区,导致了事故发生。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三项 |
11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贰佰元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