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7·6”淹溺一般事故行政处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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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3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3〕事故2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 |
4 | 被处罚人姓名 | 严必玮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 |
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8 | 处罚事由 | 2022年7月6日凌晨1时45分,在上海化学工业区码头区域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码头W7泊位,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登船过程中坠海溺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你作为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总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履职不力,未能认真督促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11 | 处罚结果 | 叁万元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