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亨畅物流有限公司“11·9”较大爆燃事故行政处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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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4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3〕事故13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上海亨畅物流有限公司 |
4 | 被处罚人姓名 | /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1758号1幢8247室 |
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超 |
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583477301U |
8 | 处罚事由 | 2022年11月9日19时02分,上海亨畅物流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518号厂区5号厂房二层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导致3人死亡、5人重伤,过火面积约7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3963万元。你单位在该起事故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违规组织人员在仓库内进行回收处置作业;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为进行破罐作业的人员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和防爆工具;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11 | 处罚结果 | 壹佰伍拾万元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