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亨畅物流有限公司“11·9”较大爆燃事故行政处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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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4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3〕事故14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 |
4 | 被处罚人姓名 | 郑伟强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 |
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8 | 处罚事由 | 2022年11月9日19时02分,上海亨畅物流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518号厂区5号厂房二层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导致3人死亡、5人重伤,过火面积约7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3963万元。经查, 你作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日常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督促下属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对厂区内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
11 | 处罚结果 | 伍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