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汉邦公司“9·14”中效净化箱较大爆炸事故上海汉邦联航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事故行政处罚(单位)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时间:2024-05-21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4〕事故4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上海汉邦联航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4 |
被处罚人姓名 |
/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鸿音路1211号10幢102室 |
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建业 |
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MA1GBQJK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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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3年9月14日,位于本市临港新片区的上海汉邦联航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爆炸事故,导致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94.7万元。你单位在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中,对打印过程中存在的粉尘爆炸风险进行辨识并采取防范措施,但对更换滤芯作业辨识不足;更换打印材料后,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不够,未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11 |
处罚结果 |
壹佰万元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