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6·16”较大坍塌事故行政处罚(个人)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时间:2023-12-29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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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3〕事故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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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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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姓名 |
陆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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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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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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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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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3年6月16日17时56分,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2号船坞内在建的H1557船67J总段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在总段上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13万元。你作为徐州泽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公司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能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制定定复位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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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柒万壹仟零叁拾柒元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