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亿元死亡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至0.01人以内。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2年,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以下简称死亡事故)371起、死亡400人(含下落不明),比上年分别下降13.72%和12.47%,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09人(2021年为0.011人)。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
工矿商贸 (涉及应急、经信、住建、商务、交通、能源等) | 182 | 193 |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涉及交通、公安交警等) | 172 | 173 |
水上交通 (涉及海事、交通等) | 11 | 28 |
铁路运输 (铁路) | 3 | 3 |
生产经营性火灾 (消防) | 2 | 2 |
渔业船舶 (农委) | 1 | 1 |
农业机械 (农委) | 0 | 0 |
航空运输 (民航) | 0 | 0 |
合计 | 371 | 400 |
(二)重大和较大事故情况。全年发生1起水上交通重大事故,造成11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在浙江靠近上海海域;发生5起较大事故,其中水上交通2起、死亡9人,工矿商贸2起、死亡9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
二、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事故情况
全年,工矿商贸领域发生死亡事故182起、死亡193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5.74%和12.67%。
(一)主要特点
1.从经济类型看,私营企业事故数量大,占总量约7成;国有企业自有员工死亡事故占重量不到1成,但涉及其出租场所、承发包等的相关事故占总量约3成。私营企业死亡142人,比上年下降9.55%;外省市在沪企业死亡32人,比上年下降20.00%;国有企业死亡16人,比上年下降23.81%;外商投资企业死亡3人,与上年持平。涉及国有企业出租场所、承发包等,死亡52人。
2.从国民经济行业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3个行业事故数量多,合计约占总量的8成;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事故基数小,上升幅度大。制造业死亡74人,比上年下降23.71%;服务业死亡46人,比上年下降4.17%;建筑业死亡28人,比上年下降9.6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死亡14人,比上年下降36.36%;批发和零售业死亡13人,比上年上升550.0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死亡6人,比上年上升500.00%;其他行业共死亡12人。
3.从事故类别看,高处坠落类事故下降明显,但总量仍较高;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其他爆炸类事故上升较快。高处坠落死亡63人,比上年下降23.71%;物体打击死亡34人,比上年上升40.91%;触电死亡28人,比上年下降22.22%;起重伤害死亡20人,比上年上升42.56%;机械伤害死亡18人,比上年下降37.93%;坍塌死亡12人,比上年上升20.00%;其他爆炸死亡10人,比上年上升900.00%;其他类型事故共死亡11人。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上年死亡人数 | 上年占比 |
高处坠落 | 63 | 32.64% | 82 | 37.10% |
物体打击 | 31 | 16.06% | 22 | 9.95% |
触电 | 28 | 14.51% | 36 | 16.29% |
起重伤害 | 20 | 10.36% | 14 | 6.33% |
机械伤害 | 18 | 9.33% | 29 | 13.12% |
坍塌 | 12 | 6.22% | 10 | 4.52% |
其他爆炸 | 10 | 5.18% | 1 | 0.45% |
车辆伤害 | 7 | 3.63% | 16 | 7.24% |
淹溺 | 2 | 1.04% | 0 | 0.00% |
中毒和窒息 | 1 | 0.52% | 10 | 4.52% |
其他伤害 | 1 | 0.52% | 1 | 0.45% |
4.从死亡人员年龄来看,平均年龄有所下降。死亡人员平均年龄44.93岁,比上年下降1.16岁。
5.从事故发生地区来看,青浦、普陀、虹口、浦东、杨浦、奉贤等6个区超过或与前3年年均事故死亡人数持平;长宁、黄浦、徐汇、崇明、宝山、松江等6个区较前3年年均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明显。
(二)存在问题
1.非传统高风险行业发生2起较大事故。11月19日,在青浦区发生处置含易燃气体废弃物爆炸火灾,造成3人死亡5人重伤。2月15日,浦东新区一家电力生产企业除尘设备坍塌,造成6人死亡。
2.部分行业、企业未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部分私营企业事故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责任制度没有落实;部分国有企业重生产、轻安全思想有所抬头,管理层级多,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层层弱化的现象。
3.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位。发包方、出租方、建设方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只租不管”等问题,未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职责。
(三)形势趋势
2023年,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各类社会经济活动将显著恢复,恢复经济干劲足,突击提高产能,稳控安全生产形势面临较大压力,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可能有所上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仍是2023年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