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本市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2021年同期有所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上半年,本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96起、死亡206人,较2021年上半年下降11.3%和12.7%;发生了2起较大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6月份,发生各类死亡事故28起、环比下降9.7%,死亡32人、环比上升3.2%,较2021年6月分别下降47.2%和43.9%;其中工矿商贸领域18起、21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10起、11人。
(二)地区事故情况。长宁未发生死亡事故。相比2021年上半年,宝山、奉贤、金山、青浦、徐汇、杨浦、长宁、普陀、松江、静安等10个区死亡人数减少,其他6个区持平或略有增加。
(三)行业领域情况。铁路运输(涉及铁路等)、渔业船舶(涉及农委等)、航空运输(涉及民航等)等3个行业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与2021年上半年相比,工矿商贸领域(涉及应急、经信、住建、商务、交通、能源等)发生死亡事故102起、死亡110人,增加1起、6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涉及交通、公安交警等)发生死亡事故89起、死亡90人,减少19起、20人;生产经营性火灾(涉及消防等)2起、死亡2人,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5人;水上交通(涉及海事、交通等)2起、死亡3人,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农业机械(涉及农委等)1起、死亡1人,2021年上半年未发生死亡事故。
二、前主要问题及下阶段形势
(一)涉及国有企业的事故多发。上半年,涉及国有企业的死亡事故(包括国有企业自有员工死亡、国有企业出租场所和承发包等,下同)33起、死亡38人,分别占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事故总量和总死亡人数的32.4%和34.9%;其中,17起涉及市属国企,13起涉及央企,4起涉及区属企业,1起涉及外省市国有企业。
(二)火灾风险上升明显。上半年发生各类火灾事故9792起、死亡5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上升15.0%、82.8%。其中,居住场所“小火亡人”不容忽视,占死亡总数的83.0%,厂房火灾上升4.6%,非建构筑物与室外垃圾回收场所火灾上升39.9%,电动自行车火灾上升67.8%、死亡人数下降40.0%。
(三)部分事故进入高发期。中毒和窒息类事故易引发群死群伤。上半年,工矿商贸领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中,60.0%为中毒和窒息。第三季度中毒和窒息事故风险高,主要原因系气温高、雨水多,地下有限空间形成积水,微生物滋生,导致易生成有毒气体;给排水管线及其他市政作业明显增多,风险放大;隐蔽性强、涉及行业广,极易因救援不当导致事故扩大。触电类事故极端多发。高温致人体多汗、电阻降低,家电安装维修、设备电路检维修等需求旺盛,易发生触电。今年气温较往年偏高,触电事故可能较往年更为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