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民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本市居民小区增设消防栓以方便火险救援的建议收悉。经市消防救援总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接到建议后,市消防救援总队高度重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提出的各方面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一、本市居民小区增设消防栓可行性分析
本市部分居民小区私家车拥有数远超车位数,部分私家车停放在公共通道上,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车辆无法第一时间移走,将会造成消防救援车辆通行困难,无法第一时间到场停靠消火栓展开灭火救援行动,存在因水源供给问题延误灭火救援最佳时机的可能性。您的建议聚焦居民小区消防水源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增设水管和室外消火栓等措施,从根本上提高居民小区的消防设施配置水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您的建议给我们非常好的提示,如果居民小区消防水源设施保障有力,既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就近取水、快速投入救援工作,也进一步提升了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及相关人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对提高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设防能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居民小区设置水源的问题,2014年10月1日,《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正式实施,要求住宅小区都要设置室外消火栓。近年来,本市通过市政府消防实事工程,已更新居民小区缺损室外消火栓1500余个。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相关部门联合对本市居民小区进行考察,根据需要确定合理的消防水源点,根据规划增设水管和消防栓”建议,市消防救援总队下一步将重点推进2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居民小区现有室外消火栓的管理
按照《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要求,居民小区消火栓由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专人进行维护保养,发现消火栓损坏或者接到消火栓损坏报告的,应当及时修复,确保消火栓完好有效。各级房屋管理部门加强对居民小区室外消火栓维护保养经费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和指导。各区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将共同进一步加大日常针对室外消火栓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擅自拆除、停用、损坏消火栓的违法行为。
(二)开展老旧居民小区消防水源调研
在固化市政府消防实事工程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议区政府牵头,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房屋管理、公安、水务、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试点老旧居民小区增设室外消火栓和消防供水空管,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挖掘新方法新路径,针对不同类型的老旧小区,探索研究不同方案标准。前期,徐汇区、浦东新区等在部分老旧小区增设供水空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旧小区消防供水难题。同时,探索将相关新增部分设施及居民小区室外消火栓纳入社区网格化巡查范畴,确保消防设施发挥功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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