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安排,市应急局正在开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有关工作,着重突出主体责任方面新内容,明确互联网经营平台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培训,突出强制培训、回炉培训;深化双控机制,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提出进一步要求。
以上意见,供你们统一答复时参考。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通讯地址:复兴中路593号 邮编:200020
承办人:郁毓 电话:54667063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