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
打造韧性安全城市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涵之一。早在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将打造韧性城市作为完善城市化战略的重点内容。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同年,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决定》要求“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助力推动“五个中心”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关于城市韧性安全的构成,《意见》作了哪些规定?
2021年发布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城市运行的功能韧性、过程韧性、系统韧性”。
《意见》根据《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指出要打造灾前防范的功能韧性,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打造灾中应对与灾后发展的过程韧性,提升韧性安全维持力、恢复力、发展力;要打造数治支撑保障的系统韧性,增强城市韧性安全数治现代化全新动能。
围绕城市韧性安全的构成,《意见》提出了10个要素,其中功能韧性有4个要素,分别为管理功能、设施功能、空间功能、社会功能;过程韧性有3个要素,分别为韧性安全维持力、恢复力、发展力;系统韧性有3个要素,分别为完善城市安全感知体系、健全城市安全预警网络、建设韧性安全数字“大脑”。
三、为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意见》指出,管理功能韧性建设包含城市韧性安全责任体系、全覆盖风险防控体系、城市韧性安全规划体系及城市韧性安全制度体系。设施功能韧性建设包含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关键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行业安全双重预防能力建设工程及应急装备高质量保障工程。空间功能韧性建设包含城市四级韧性安全分区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落地、应急避难场所供给及韧性安全空间资源保障。社会功能韧性建设包含提升基层韧性安全能力、完善全社会参与机制及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意见》指出,加强维持力建设是要确保城市遭遇重大及重大以下级别的突发事件冲击时,城市运行主要功能不变。包含加强预案衔接与演练协同、提升会商研判与预警水平、强化应急指挥能力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加强恢复力建设是要确保城市遭遇极端或特大级别灾害事故冲击时,城市运行主要功能快速恢复。包含完善极端场景下的应急准备、健全极端情况下的保障能力、提升极端事件下的应急合力。加强发展力建设是要强化城市韧性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推动韧性安全城市可持续发展。包含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合作以及强化韧性安全多元支撑。
《意见》指出,在城市安全感知体系方面,要完善城市灾害事故感知网络,搭建韧性安全大数据基座。在城市安全预警网络方面,要提升综合预警能力,发挥预警信息集约化作用。在建设韧性安全数字“大脑”方面,要强化韧性安全服务中台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城市韧性安全效能。
原文链接: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