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0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shsafety.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联系人:王璐,电话:54667930
一、概 述
2010年,我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局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都配置了专门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设立的1个专门的信息受理窗口运行正常,市民可前往受理窗口进行查询和咨询,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咨询和电子资料的查询栏目。截至2010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2010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的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权利公开运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本市安全监管能力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精神。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研究探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中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有关内容,进一步领会和掌握公开要点、程序和方法。认真组织学习我局修订后《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保障和监督等进一步规范。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会同业务处室,按照业务工作职责范围,下大力气推动对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业务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强化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责任。与此同时,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下发公文时,同步在我局网站上海安全生产上对外公开。以上海安全生产网站为载体,强化网上办事功能,对我局审批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办理都在网上可以申报查询,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开。结合实际情况,对干部任免、招考录用;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财务资金开支、物资管理;行政审批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等,都及时在机关内网实施公开,以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修订。2010年,我们进一步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梳理,结合上海安全生产网站的改版,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修订。并对有关目录中涉及主动公布的内容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各相关处室的职责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公文信息100条,比2009年增长16.28 %,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的信息10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主要涉及本市各类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
(一)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等及时上网公布并能滚动浏览。同时设立网上办事栏目,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布,开设在线受理、办事指南、状态查询等栏目,对办事流程、许可事项进展状态等进行公布,便于企业和公民查询。同时,开设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栏目,对企业和公民提出的问题,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二)对局重大事项和行政决策的有关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始终坚持“采购信息公开,市场进入公平,评标定标公正”的原则,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快捷作用,采取公示、公开招标、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大宗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公开全面推行。
(三)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产》杂志等媒体,及时宣传、公布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0年度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32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607次,当面咨询接待511次,网上咨询202次。另外局一门式受理窗口受理数:3779次。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42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业务信息、信息指南、法律法规、其他信息、规划计划、机构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等进一步明确,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一是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容的把握有待进一步增强、机关公务员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0年,我们将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和机关办公内网,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协调沟通,推动相关处室按照职能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六、说明、附表、附图
以下附表统计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不包括各区县安监局和直属单位。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数 | 条 | 0 |
6、“信息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 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32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11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607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0403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