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shsafety.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联系人:王璐,电话:54667930
一、概 述
2011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的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两高一少”相匹配、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2011年,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13号)的要求,我局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为驱动,以信息化利用、队伍建设为支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配置了专门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的1个专门的信息受理窗口运行正常,受理市民的查询和咨询;继续在局官方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咨询和电子资料的查询栏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要求。2011年,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的要求,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有关内容,公开要点、程序和方法等。组织对《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学习,使相关工作人员掌握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保障和监督措施等。
(二)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在公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职业健康等常规内容的同时,提高业务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要求符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同步在我局网站上海安全生产上对外公开。对我局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办理、查询。二是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发挥上海安全生产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方便群众查询;利用“12350”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咨询,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受理窗口,受理市民的查询和咨询。
(三)设立专题栏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局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局官方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法规、项目审批、质量安全、行政处罚等信息。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的颁布施行,设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专栏,对该条例进行深入宣贯,为该条例在上海的顺利施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1年,我局制发公文总数28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公文信息87条,比2010年减少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发文数量),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的信息8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主要涉及本市各类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
(一)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等及时上网公布并能滚动浏览。同时设立网上办事栏目,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布,开设在线受理、办事指南、状态查询等栏目,对办事流程、许可事项进展状态等进行公布,便于企业和公民查询。同时,开设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栏目,对企业和公民提出的问题,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二)对局重大事项和行政决策的有关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始终坚持“采购信息公开,市场进入公平,评标定标公正”的原则,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快捷作用,采取公示、公开招标、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全面推行大宗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公开。
(三)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产》杂志等媒体,及时宣传、公布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条,按时答复4条,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数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339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186次,当面咨询接待526次,网上咨询679次。另外,局一门式受理窗口受理数:2992次。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1267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公开目录、信息年报、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全面,公开的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基础进一步夯实。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需要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进行界定和明晰,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对公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2年,我们将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和机关办公内网,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协调沟通,推动相关处室按照职能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六、说明、附表、附图
以下附表统计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不包括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和直属单位。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87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4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4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数 | 条 | 0 |
6、“信息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 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679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2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81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1267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