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1月2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shsafety.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联系人:王璐,电话:021-54667161。
一、概 述
201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安委办〔2012〕2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2〕74号)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在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配置了专门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的1个专门受理窗口运行正常,受理市民的查询和咨询;成立应急管理处,由专人负责在局值班室接受市民查询、咨询电话,提高专业化水平;组织召开了安监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和事故调查研讨会,组织市和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了学习,正确把握局系统重点公开的内容,重点对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加强制度建设。市安委会制定了《上海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沪府办发〔2012〕65号),并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对较大以上事故挂牌事项的督办和查处情况的信息公开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要求在公文类信息制作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属性,同时进行保密审查。编制了“12350咨询百问手册”,对人民群众来电咨询进行了梳理、归类,共整理各类咨询问题约100条,并制定了规范的解答。
(三 )加强学习部署。认真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有关内容,公开要点、程序和方法等。制定印发了《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沪安监管办〔2012〕119号),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四)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符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同步在我局网站上海安全生产上对外公开。提高业务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在公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职业健康等常规内容的同时,将危险化学品“三同时”审查信息在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开。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办理、查询。
(五)做好重点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对市安全监管局调查处理的7起事故调查报告在官方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提高了事故查处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局官方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法规、项目审批、质量安全、行政处罚等信息。结合《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颁布施行,加大宣贯力度,为该条例和办法在上海的顺利施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我局制发公文总数60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公文信息316条,比2011年增加263.22%(主要原因是将危险化学品项目“三同时”审查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的信息3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主要涉及本市各类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
(一)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以“上海安全生产”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等及时上网公布并能滚动浏览。继续在局官方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咨询和电子资料的查询栏目,即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市民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动态、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设立网上办事栏目,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布,开设在线受理、办事指南、状态查询等栏目,对办事流程、许可事项进展状态等进行公布,便于企业和公民查询。同时,开设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栏目,对企业和公民提出的问题,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二)不断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利用“12350”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咨询,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受理窗口,受理市民的查询和咨询。积极发挥“上海安监”官方微博等新渠道和新型公开方式的作用,即时发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动和生产安全事故等热点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传播和政民互动。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热点问题上及时与公众、媒体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对新出台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解读。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产》杂志等媒体,及时宣传、公布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此外,我局还公开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54667000)等联系方式,确保公众可以通过当面、信函、传真等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将主动公开信息的电子版、纸质文件和目录报送市档案馆,方便市民查阅。
(三)对局重大事项和行政决策的有关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2011年部门决算,按照要求进行了主动公开。始终坚持“采购信息公开,市场进入公平,评标定标公正”的原则,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快捷作用,采取公示、公开招标、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全面推行大宗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8条,按时答复8条,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数4条。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条,行政复议被纠错数0条;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510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671次,举报电话218次,其他电话1220次。当面咨询接待4次,网上咨询424次。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50707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信息年报、依申请公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增强,需要根据职能调整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范围;二是制度和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新规定和新要求,进一步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
2013年,我局将充分利用上海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依申请服务水平,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六、说明、附表、附图
以下附表统计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不包括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和直属单位。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3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603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8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4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8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4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2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数 |
条 |
1 |
6、“信息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 |
7、“重复申请” 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424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4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3671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50707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0056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