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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时间:2021-01-28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市应急局官方网站(http://yjglj.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应急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18楼,邮政编码:200020,电话:123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应急局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安排部署,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信息,做好政策解读、草案意见征集、建议提案答复等信息公开。2020年,本机关政务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64条,全年制发各类公文553件,其中依申请公开173件,主动公开公文数210件,主动公开率38%,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依法依规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办理50件,其中,网上申请43件、信函申请6件、市政府办公厅分办1件。从申请人情况看,自然人35件、商业企业14件、科研机构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27件为申请公开消防相关信息,其余23件为申请公开市应急局机构设置、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从办理结果看,主动公开2件、依申请公开10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2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9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2件、主动撤销3件、分办1件,均已按时规范答复。没有收到以市应急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并发布《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标准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10项基本内容,主要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3方面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按照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范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根据本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征求意见、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进行管理,提高政府信息的可直接利用率。

(四)进一步优化局官方网站建设。将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积极推进局网站优质规范发展。首先,优化网页改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改版,调整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涵盖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五部分内容,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其次,优化栏目功能。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避免因信息量大而杂乱无章;优化栏目下载功能,提供可供下载的文本版式,同时做好文本的防篡改、防伪造工作;优化栏目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开展局公文备案网站接口建设,预留必要的数据交换接口,对接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五)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市应急局领导参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新闻发布会、首届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暨首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民生访谈”、“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主动向社会各界发布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回应网民关切的民生问题。将上海应急守护官方微信、微博打造成重要的信息发布平台,准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范及应对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执法检查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好解读回应、舆情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上海应急守护”开设“战疫一线”“小喇叭”等专栏,注重把疫情防控的政策和声音传播到基层,做好疫情防控政策信息传达、科普教育引导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件

0件

0件

规范性文件

8件

8件

13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类

0类

261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类

0类

0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类

0类

48件

行政强制

0类

0类

0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类

0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类

6911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14

1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2

1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10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岀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2

0

0

0

0

3

(七)总计

34

14

1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应急局在加强领导解读、夯实基础等方面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策解读的同步性针对性、加强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应急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指导,补短板、抓落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编制,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到位,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增强市民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好服务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