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田延荣等3名行政执法人员跨区行政执法的通告
索引号:729520991B/2026-00022
文号:沪应急通[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7-27
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调用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市应急局调用田延荣等3名区级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厂中厂”“园中园”安全专项检查。为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田延荣等3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详见附件)自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跨区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