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近期收到的沪府办提〔2020〕005127号公文办理便函要求,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第19号议案审议结果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许丽萍等19位代表提出的聚焦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很有必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跟踪监督调研,是在去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解剖麻雀”,对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中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对持续压实各区、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城市运行安全防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有关办理意见函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切实促动本市安全生产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地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7部相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在综合执法检查的有力监督和促动下,本市城市安全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首次降至0.01以内,发展和安全得到更好统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本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相关法规执法检查报告意见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措施,本市在完善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从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方面持续发力,制定《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全面修订并实施《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制度体系;推动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为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编制“说明书”;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修订《上海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等,夯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治基础。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成为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发力点和切入点
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重点关注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自去年末以来,本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压茬”推进安全生产治理。
(一)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立足冬季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对全市所有涉及城市重大安全风险、安全运行的区域、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企业单位8.9万余个,排查整改隐患近2.8万项。
(二)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结合近期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自建房火灾隐患、森林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等特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提前做好事故预防。
(三)部署本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总体方案,制订并推进实施本市工作方案,在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7个本市涉及的重点领域基础上,新增电力、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医疗卫生等4个领域,聚焦防范事故,紧盯危险作业等事故多发易发环节,聚焦医院、养老院以及“九小”场所等低设防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按照“全部上账、即查即改”要求,严格分类管理、闭环销账。截至目前,已汇编印发21个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组织12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线上系列讲座,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近600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落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市应急局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从以下4个方面认真配合和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跟踪监督调研有关工作:
(一)聚焦责任落实,跟踪监督调研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情况。重点监督调研本市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三管三必须”情况,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中部分职责交叉、监管职责不明确领域和环节存在的监管盲区重点督导,形式上拟邀请市人大相关专业委员会、部分人大代表参与、调研本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
(二)聚焦典型事故,跟踪监督调研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去年以来发生的“2·15”外高桥发电公司除尘器坍塌、“6·18”上海石化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等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监督调研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形式上拟邀请市人大相关专业委员会、部分人大代表赴相关事故企业实地监督调研相关事故后评估情况。
(三)聚焦风险隐患,跟踪监督调研精准有效监管推进情况。针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聚焦数字赋能、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方面内容,监督调研相关主管部门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情况。形式上拟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安全生产执法交互检查。
(四)聚焦多元共治,跟踪监督调研社会治理能级提升情况。监督调研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市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有关规定情况,以及通过广泛宣传等形式,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情况。形式上拟邀请市人大相关专业委员会领导、人大代表莅临指导“安全生产月”或“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等专项活动。
特此函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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