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根据《2024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有关规定,市应急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总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谋划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各项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论述精神,举办防范化解超大城市安全风险专题研讨班,系统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的深刻理解。
2.全面拧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制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述法工作的通知,创新推动将局直属各单位纳入述法范围,进一步延伸述法工作效用。
(二)强化重大战略法治保障
3.实施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对标本市优化营商环境7.0版行动方案,制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监管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10个方面、28项具体措施,以优化安全生产监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相关措施已被新修订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吸收采纳。
4.深化长三角应急管理一体化协同发展。举办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制定长三角安全生产信用守信联合激励惩戒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的区域联动,持续推进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上海基地)建设。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5.夯实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基础。完成全市16个区首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协调指导第二批全国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印发《上海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参与全市多格合一机制建设研究,为赋能基层应急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6.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质效。建立“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的新型检查模式,健全分类分级监管标准,提高执法精准度。推进乡镇(街道)与应急管理部门查查衔接、查罚衔接,畅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7.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合规指导。编制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共16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推动风险隐患排查依据政企互认。举办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圆桌沙龙、外资企业应急管理政策速递和政企沟通等活动,推动具体政策精准触达企业一线。
8.推进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优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许可审批,助力危险化学品企业降本增效。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专题调研,完善监管制度设计,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全面梳理完善应急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摸清行政备案事项底数,增强行政管理的透明度。
9.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监管环节联动。依托“信用管理+数字化”手段,完成对2.3万家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建档画像,筑牢综合监管数字底座。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加强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与危险货物装卸信息化管理,开展相关地方标准修订,建立健全跨环节跨部门跨领域的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追溯体系。
10.深化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办理服务,全面提升“首办成功率”。推进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纳入本市“一网通办”“免申即享”模式,提高服务满意度。深化“好差评”以评促改机制,通过解决一个诉求带动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
(四)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1.扎实推进规范性法律文件评估清理。完成本市应急管理相关2部地方性法规、3部市政府规章、4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0部局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清理评估,落实9部市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专项评估清理工作。
12.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法配套制度修订。完成《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修改,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监督,有效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完成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修订,为依法、科学、有效应对极端自然灾害提供有效法治支撑。按时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1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讨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落实政府开放活动,“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合规公益宣贯”获评全市优秀政府开放活动。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
14.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与管理制度。做好对17项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全面评估,并完成15项应急预案修订,理顺市级应急预案脉络。修订印发《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推进《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推动构建全领域、全范围、全层级的应急预案体系。
15.强化城市韧性安全顶层设计。起草《上海市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并推动印发,制定《上海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推动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化解“四早五最”。制定《上海市应急管理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效加强全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监测预警和分级防控。
16.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基础储备。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立法调研并提出修法建议。召开专题研讨会推进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与落实,广泛调研形成本市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现状和需求评估相关研究报告。
17.推进应急管理统筹协调职能优化。牵头制定城市运行安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强化考核引领,推进各方依法履职。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建立《本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市级主管部门目录》。督促整改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8.完善全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完善本市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应急、消防部门开展联合值守,完善处置响应流程,强化预警研判和风险提示。全覆盖开展全市防汛防台社会面检查,及时落实“六停”措施,在应对1949年以来登陆上海最强台风过程中达成“大汛小灾、强台少损”,获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
19.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新增6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18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430人次参与急救、水域救援、无人机救援等专业联训。开展低空应急救援场景研究,组织“沪应-2024”综合应急演练,系统检验应急预案修订、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成效。
20.强化应急救灾物资和避难场所管理。联合制定《上海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定《上海市突发事件人员转移安置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修订《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起草《关于加强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充实应急救灾管理制度依据。
21.推动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北斗西虹桥产业基地申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单位。配合开展本市应急产业相关园区的调研,形成应急产业基地储备,推动本市应急产业基地创建工作。
22.有效夯实基层防灾减灾管理基础。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常态化趋势研判、上海市基层单元公众版自然灾害风险与防灾避险提示地图编制试点等项目,促进全市基层社区综合减灾整体能力提高。强化综合风险研判和极端天气监测,7起成功避险案例获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
23.全覆盖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和成果应用。依托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首次辨识出全市“三高一低”(高致灾危险性、高暴露、高脆弱和低减灾能力)区域,有效支撑科学防灾减灾。依托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建成灾害风险全要素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
24.深度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新格局。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创建活动,制定并推进上海市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由“他律”向“自律”转段发展。
25.创新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基层安全韧性现场推进会、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50余项系列活动,全面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6.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全市总体方案及34个子方案,细化落实36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本市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治理,在全国率先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各类重大事故隐患2200余项,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同比下降56%。
27.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9300余次,实施行政处罚900余次,罚没款超2000万元,依法实施不予处罚740余次。开展2024年度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对本市80余家“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
28.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的新型检查模式,提高执法精准度。制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考评暂行规定》,以考核带动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推广基层执法说理创新实践,提升行政执法含金量。
29.拓展行政执法数字治理能级。全年发送“检查码”7500余条,加强对各区落实“检查码”制度情况的跟踪检查,用好“检查码”评议功能,深化执法效能考评维度。
30.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制定《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举报核查和警示约谈办法》,强化对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事故调查和整改防范措施的监督,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31.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技术能力。初步研究形成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判定程序规范和技术规范两项指引,有效破解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技术难题。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以专业带动促进执法水平提升。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指引,有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按图索骥”发现问题隐患。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32.有效提升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实效。科学制定并依序落实2024年执法监督计划,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划片集中式”实地重点监督,系统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落实、法治保障重大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整改等各项工作。
33.强化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应急管理相关政策集成发布,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加强政策实施指导。局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解读“服务包”“政策集”,便利企业理解政策内涵。
34.加强行政执法与复议诉讼有效衔接。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制部门旁听典型行政诉讼案件,以案促学提升执法人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妥善办理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35.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修订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延伸奖励位阶、拓展奖励范围、优化奖励机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
36.全面推进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应用。强化局执法业务系统与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对接,优化检查案由、执法事项分类分组管理,便利执法人员快速、准确办理案件。开展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举报数据全量入库,丰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画像维度。引入“执法学习助手”“执法情报助手”等人工智能大模型辅助执法,提升执法效率。
37.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赋能。开发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应用并采集相关数据近600万条,为专项行动提供数据支撑。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开发物资储备调度、融合通讯、防汛防台等数字化场景应用,夯实“智慧应急”平台底座。
38.深化科学技术引领安全生产管理革新。挂牌创建首批上海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实验室,打造提升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试验田”。推动高校实验室安全标准化等4个地方标准立项,填补相应领域标准空白。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39.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开展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准军事化大练兵和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安全总监月度论坛,丰富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渠道。开展第二届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技能比武,检验和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40.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在主流媒体开设“建设韧性安全城市”“电动自行车治理攻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首战之年”等应急管理宣传专栏,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品牌效应。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对标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法治思维应对复杂风险的能力尚有不足
对城市运行潜在传统风险、新型突发性风险以及两者耦合、叠加产生的交叉风险,研判尚不够前瞻、分析尚不够精准,对事故下降趋势进入瓶颈期、平台期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依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解决体制机制瓶颈等问题的能力还不充分,将“安全工作”切切实实转化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现实效果还有待提升。
(二)面对超大城市运行中产生的安全脆弱性超预期问题,以法治工具统筹城市安全治理的路径尚不丰富
基础设施加速老化,产业迭代快速更新,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不同类型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持续叠加;高层建筑、养老场所、医疗机构火灾风险承受力问题凸显,城镇老旧区域、城中村等安全基础薄弱,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危险系数较高,源头性、系统性问题的根治须进一步依赖更加丰富的法治产品供给。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依然存在,激发责任主体活力的法治路径尚待拓展
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知责善为、跨前一步、主动履职的积极性仍显不足;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力量薄弱问题显现,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隐患管控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执法和企业安全合规的双向奔赴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科学制定局党委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等,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授。创新举办4期季度讲堂活动并带头授课、组织专题研讨,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等与本市应急管理实践更好结合。
(二)坚持带头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
切实履行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等职责,细化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法治建设10个方面93项具体任务措施并推进落实。指导制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20项基本履职内容,为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建立“对账单”。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具体工作措施,为新一轮法治上海建设贡献应急管理法治力量。
(三)坚持带头严格落实各项法定决策程序
科学指导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序按时完成决策事项研究、制定、解读、发布等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专题学习,指导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安全培训、行政执法等领域相关政策制定。接受主流媒体专访,主动宣贯应急管理领域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鼓励和支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基层一线宣贯、解读具体政策,进一步拓展民意沟通渠道。
(四)坚持带头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指导编制涵盖不同环节和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有效汇聚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和安全合规经营标准,双向赋能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开展“综合查一次”“无事不扰”等涉企检查新模式,推动行政执法减频增效,协助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有效承接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职能。
(五)坚持带头督促各级干部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更加严格的纪律准绳督促各级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杜绝领导班子成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问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专项监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督导局属单位依法履职,未发生被本市复议机关驳回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
(六)坚持带头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学习、讲评“三合一”活动,助力行政执法人员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塑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思维。会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加强对危险作业罪认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等现实法律疑难问题的深入研讨和实务合作,推动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各环节有机协同。未发生被本市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坚持带头优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
指导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执法效能模型,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指导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能比武,全面检验执法队伍实战能力。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等多渠道法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夯实专业执法基础。指导举办安全总监论坛、安全生产管理最佳实践案例评选等活动,广泛吸取外部经验提升执法人员水平。
(八)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指导制定2024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网上学习专栏,累计发布学习参考50余篇,有效提升各级干部学法用法效能。支持基层普法联系点建设,发挥一线专业普法优势,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定期开展典型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曝光,提升安全生产风险和法律风险警示效应。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优化科学立法和实践指引,持续营造良法善治法治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实务研究,系统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机制、规则的不断完善。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有效解决新行业新业态监管涌现出的新问题。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做实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二)提升执法质效和基层能力,持续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健全“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的新型涉企检查模式,持续完善企业安全风险画像,促进执法效能提升。拓展赋能基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机制,优化裁量基准等制度供给,完善法治培训模式,着重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素质。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标准规范,强化专项整治,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同频共振,以高水平安全为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统筹机制建设和项目推进,持续加快韧性安全城市建设
依法建立健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各专委会运行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和问效机制。推进《上海市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规范落实落地,完善综合防灾安全韧性指数,制定上海市韧性安全城市指南。加强应急管理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新应用。健全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和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体系,完善极端条件下城市运行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规范事故灾害处置响应流程,强化一线应急处置能力。
(四)增强社会共治和科技赋能,持续形成安全治理上海方案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处置工作,出台有关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动商业保险、信用监管、安全评价等机构有序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拓展安全风险治理多元格局。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数字化能力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应急管理数据治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奠定非现场监管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应用基石。加强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和科研指导,创新安全管理“上海标准”,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特此报告。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