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成果 > 正文
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关于印发《长三角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关于印发

《长三角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协议》的通知

 长应急合〔2023〕2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局):

为加快推动长三角地区应急物资保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现将《长三角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协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代章)

                                                                                      2023214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管理 

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长三角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协议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快推动长三角地区应急物资保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有效应对处置区域内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提高区域应急物资储备效能和保障效率,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推动长三角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目标

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有效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职能,充分立足各自优势,以目标同向、措施一体、资源共享、互助互利为导向,研究推进三省一市应急物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应急物资信息保障互助互通共享平台,制定三省一市应急物资一体化保障方案,实现三省一市应急物资跨省应急支援,确保需求趋势研判精准、救助方案安排合理、应急物资调拨配送高效,为科学有序应对突发重特大灾事故提供坚实物资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谋划、一体推动。三省一市在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和配备应急物资时,统筹考虑各地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分布和存储应急物资种类数量,一体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丰富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应急物资储备效益。

(二)灾情共享、信息互通。当一方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分析研判灾害影响程度,如需其他省市支持,及时通报本地灾情、储备库存及应急物资缺口等情况,必要时可协调统一部署行动计划,启动应急协同保障机制,及时高效开展应急物资调运工作。

(三)快速反应、就近就便。优化区域内应急物资储备布局,保证急需应急物资能够就近快速调运到受灾现场。三省一市无论任何区域发生灾害,距离最近的省市可先启动应急协同保障机制,根据灾情及时开展救助救援工作准备,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效率。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区域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

1.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三省一市应急部门加强交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经验,站在长三角大局层面上分析研判储备网络情况,积极填补空白点统筹协调推进毗邻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长三角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布局持续优化。

2.丰富储备应急物资品种数量。三省一市应急部门综合考虑本地和长三角区域多发易发灾情,加强衔接沟通,研究制定本地应急物资储备品种配比标准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避免同类物资重复超量储备,扩大储备项目品种,促进应急物资资源优化配置。

(二)搭建区域应急物资信息管理平台

3.建设应急物资管理平台。三省一市应急部门依托国家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储运、调度等工作。已建有本地平台的省市,要加强与国家应急物资信息化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4.共享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根据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求,加强信息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尽快实现三省一市应急物资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各地储备的应急物资品种、数量、产能储备等资源信息,为区域合作的谋划设计、科学决策、工作联动,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

5.实现储运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三省一市应急部门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应急物资入库、管理、调拨、运输、发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整体提高应急物资使用效率。

(三)强化区域应急物资联动保障协作。

6.适时启动跨省市物资应急援助响应。当某一地区遭受重特大灾害或突发事件时,灾害发生方因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交通不畅等因素不能有效保障时,可书面向支持方提出应急物资需求,明确物资品类、数量和需求具体地点、接收人员等有关信息。如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提出应急物资需求,再补办书面手续。支援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本省市应急援助响应,认真研判需求应急物资品种数量和本地储备情况,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科学高效制定援方案,积极做好调运各项准备工作。

7.快速组织应急物资紧急调运。承担应急物资支援任务的应急部门迅速组织搬运人员、运输车辆,做好应急物资装载工作;综合考虑受灾地区的气候、地质、道路等状况,按照安全第一和就近就便原则,研究制定应急物资运送线路,优先调动距离最近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储备的物资,有效缩短救援时间;调运路线、车辆相关信息应及时向受灾省市应急部门通报。如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保障问题,按属地管理的要求由事件发生所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8.持续做好紧急调运后续工作。支援应急物资的运输经费,由需求方负责结算;调拨的应急物资,原则上由需求方按照采购价计算支付,或按同品类物资技术参数购买归还支持方;如支持方明确调拨的应急物资为无偿提供使用,需求方应函谢支持方党委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

(四)深化区域应急物资日常合作交流。

9.加强人才交流。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注重应急物资储备人才交流,建立常态化的应急物资储备专题研讨、合作交流等机制和平台,着力培养三地应急物资管理干部及人才队伍,掌握前沿应急物资管理知识,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10.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演练。三省一市应急部门加强跨区域联合应急演练,推进跨区域应急演练常态化,通过演练不断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跨区域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区域应急物资支援统筹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明确牵头领导、归口处室和联系人,就协议内容的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建立常态化的对口联络及工作联动机制。每年由牵头省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有序渐进、良性互动的发展格;要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应急物资规划、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等工作程序,形成区域内顺畅有效的应急物资管理模式,为应急物资保障协同发展奠定政策基础;要建立灾情通报机制,及时将本省市重特大灾害趋势会商和风险研判情况、重特大灾害发生及影响情况,予以及时通报,为做好灾害支援准备提供参考。

五、其他

(一)本协议所指应急物资是指由应急部门负责调拨使用、粮食物资部门负责存储的生活类救灾物资

(二)发生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跨省调动支援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