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
作者:规划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现将《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鼓励具备重点实验室申请条件的相关单位,随时提出应急管理亟需专业领域和方向的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我局将依据流程,定期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孙巧楠
联系电话:021-54667106
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1906
邮编:2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