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视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12月20日对市应急局党委开展巡视,并于2025年3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
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陈吉宁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时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成立由直属机关纪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整改工作专班,在整改方案中明确牵头负责的局领导和责任处室,形成局党委统揽、班子成员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2.统筹推进落实,细化整改方案
召开党委(扩大)会或专题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或工作专班会,细化整改措施,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经过三上三下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逐条逐项形成的《整改落实方案》及《巡视整改台账》,将反馈的7个方面16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1个具体问题,对应制定145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局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落实到局机关职能处室、执法总队、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形成了整改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3.坚持动真碰硬,全面推动整改
聚焦全局性重大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跟踪问效,确保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地结果。对共性、普遍问题坚持系统思维,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督促推进整改;对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问题,通过深化改革理顺体制,从制度层面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局党委定期研究、专班例会分析和跟踪督办等机制,结合党建工作巡查指导,对所属单位巡视整改工作集中督导检查,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和措施逐条逐项开展回头看检查。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提高站位,增强自觉
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体现。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并迅速将反馈意见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
2.率先垂范,联动整改
整改过程中,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出并坚持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持续推进的总体思路,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严密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相关问题,以上率下,推动整改,41个整改问题145条整改措施中,带头认领14个问题35项整改任务,多次牵头专题研究解决整改中的疑难问题。同时,要求班子其他成员积极认领,以“一班人”的表率作用,带动全局上下狠抓整改。
3.着眼长效,巩固成果
注重把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大局,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既着力推动整改具体问题,更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扎“笼子”,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做好制度文件立、改、废工作。针对巡视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与整改事项相关的制度54项。比如,为进一步健全上海超大城市应急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科学高效应对突发事件,修订印发《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战略部署不到位,聚焦高水平安全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研判应急管理总体态势思考不深入问题
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研判,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上海市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办法》。围绕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形成《上海市应急管理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强化与国家规划指标衔接,将国家应急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规划框架稿涉及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并形成分析报告。认真落实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沟通,落实领导批示月清月报,围绕事故统计、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等重点内容,按月提供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情况。主动开展下沉指导、暗访排查、调研督导等,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各区季度点评素材。着力降低危险货物集装箱存储运输事故风险,积极发挥市安委办作用,专题协调相关部门,规范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口安全管理,指导上港集团推行新安全管理模式。在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吞吐量上升的背景下,通过指导推动上港集团研发搭建安全管控大平台和集团码头双级应急管控平台及子模块、释放8和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能力、设置超额累进制退存费率等措施,危险货物集装箱平均堆存天数和日均堆存率下降,有效实现风险控制。联合相关部门指导上港集团,提出对5.2类有机过氧化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具体要求并向社会公示,筑牢高温季节安全防线。举一反三推进工贸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形成《上海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指引》《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贸行业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实施,组织本市金属熔融企业开展专题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专家指导帮扶。
2.针对扛起责任担当作为不积极问题
明确防汛指挥职责,市防汛指挥部已分别制定《关于完善我市防汛专项指挥部的工作方案》《2025年上海市防汛工作要点》并印发,优化市防汛办职责分工,明确我局和市水务局分别牵头负责社会面和专业面防汛指挥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和救援协调,完善《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社会应急力量动员调用相关要求,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社会动员指导。针对台风、汛期等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开展了相关应急资源装备调查。在重大节假日、台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布通知等方式要求各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值守,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协调到场处置。加强高坠等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发挥好市安委办作用,走访督促相关部门聚焦建筑施工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已纳入“5+2”专项整治,完善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配合出台《加强建设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加强近年来高处坠落事故复盘分析,承担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征求意见稿)》修订完善,制定团体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并发布实施。聚焦重点领域综合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各专项方案。围绕治本攻坚和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做好工作指导和提示通报。发挥市安委办和专班作用,组织参与城市运行安全专项督查和重点工作明查暗访。提升课题研究价值质效,修订《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研究课题立项、组织实施、经费使用和成果运用等全流程管理。完成年度局调查研究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进一步发挥局属单位科研支撑能力,推动安科所修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对科研活动聚集安全生产、项目成果效益产出及应用等明确规定。推动科研向安全生产聚焦,完成年度应急管理研究课题《本市高处作业坠落风险分析及标准研究》《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差异化监管路径研究》。
3.针对破解城市安全堵点问题不扎实问题
完善信息排摸,与相关登记部门对接,共享登记电动自行车信息。加强调查溯源指导,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火灾事故,协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追责。将火灾溯源整改列入每月重点任务,督促指导各区举一反三,加大各类充电违法行为的案例警示和查处力度,提升基层安全治理水平。明确清理要求,发布工作提示明确僵尸车清理范围和要求,组织全市开展僵尸车排查清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协同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宣讲、溯源排摸、发放整改告知书等形式,加强僵尸车信息溯源和处置,形成工作闭环。
4.针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摸有不足问题
落实重大隐患整治,督促推动相关单位加强回头看检查,国考指出的问题隐患和巡视下沉检查发现问题均已落实整改。提升数据排摸统计质量,完善治本攻坚行动联络员工作机制,各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已落实专人负责填报工作,通过组织各区自查和市级系统检查,梳理隐患排查数据填报质量情况,对重复错误等异常数据作修正,重大事故隐患均已逐条梳理、闭环销项,开展重大隐患核查复核并已达到规定数量要求。做好建筑施工和燃气领域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与相关部门定期沟通、制发专报等形式加强业务协作和跟踪督办,已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研讨专项方案。年度城镇燃气隐患已纳入“5+2”专项整治,制发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发挥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形成并广泛发放最佳实践案例汇编,推动安全管理由他律向自律转段发展。
5.针对危化行业安全预警管理有漏洞问题
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通过执法、行政许可审查、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核查等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预警管理机制,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双重预防、人员定位、特殊作业管理等。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监督检查,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5年核查工作方案》,各相关企业对照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市区两级应急部门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区级交叉检查和市级抽查,所有问题隐患均形成整改闭环。通过督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重点化工工艺、带病运行、异常工况处置等情况监督。要求涉老旧装置企业落实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相关企业均已制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后续将指导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今年市相关部门牵头印发文件,鼓励化工、石化行业老旧装置设备等更新改造,我局多次就相关政策开展宣贯,推动企业积极申请相关财政补贴和金融支持政策。
6.针对追责问责工贸领域事故有短板问题
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开展事故查处过程中,依法依规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中详细列明裁量依据及事故情节。做好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集团事故管控,建成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线上管理评估与考核系统及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子模块,要求企业规范报告事故信息,将生产安全事故管控情况纳入年度评估考核重要指标。强化工贸企业事后安全整改效能,严格监督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将相关企业作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重点关注对象,加强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指导并形成评估报告。加强同行业企业监管,对于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在加强事故案例宣传基础上,举一反三将类似问题隐患作为执法重点事项,已要求局执法总队对相关单位开展检查。
7.针对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不均衡问题
推进市物资储备电子政务网络省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并公开招投标。报请建立上海市应急物资“一网统管”工作协调机制,安排资金开展项目建设。完成上海市物资储备电子政务网络省级平台2025年升级改造招标。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上海市应急物资“一网统管”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充分利用街镇应急避难场所、微型消防站、社区活动中心等既有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持续优化仓库布局。
8.针对综合监测预警不到位问题
结合上海市年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更新计划,进一步筛选本市生产、使用(许可)、经营(带储存设施和仓储)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目录,完善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更新需求,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基础数据常态化更新。会同驻局技术团队研究探讨自然灾害基础数据库融入局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大平台相关工作,完善数据底座,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9.针对灾害普查成果应用不显著问题
结合本市年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更新计划,协调相关部门拟订电力、能源等领域的数据需求,强化普查成果在此类领域应用,支撑后期应用评估。完成《上海市基层单元公众版自然灾害风险与防灾避险提示地图》编制试点工作,结合本市年度“5·12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活动发布试点地图,依托试点推进各区积极探索应用普查成果,提升各级减灾能力,解决预警落地“最后一公里”。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2026年度建设需求申报,为全市各级应急管理平台提供支撑。
(二)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坚决,加快提升超大城市应急管理能力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0.针对牵头综合协调有弱项问题
从严落实“三管三必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意见》《本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市级主管部门目录》等文件要求,明确并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从注册源头解决行业监管分类问题。制订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督促指导专委会围绕一件事全链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事故统计分析,逐起事故精准明确发生区域、所属行业领域及所涉监管部门,主动做好各区、各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和沟通协调,层层压实责任。明晰重大项目监管职责,督促涉及重大工程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涉企行政检查范围,厘清检查主体职责,主要根据建设项目立项部门层级对应确定市区两级监管层级,相关部门已出台文件,明确市区监管职责分工。加强协同联动提升氢能产业监管效能,赴相关部门就氢能领域相关规划和法律实施情况,以及共同加强氢能领域行业安全管理等开展专题会商,研究解决氢能产业安全发展困难问题,推动氢能根据法律纳入能源管理,并将氢能安全纳入后续相关产业规划和政策性文件。协调各部门发挥“三管三必须”作用,明晰监管责任,构建氢能安全监管机制。认真开展3D打印企业排摸检查,联合相关管委会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帮扶,落实工艺流程改进。举一反三加强对新质生产力企业和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实验室、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业态新风险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11.针对发挥防汛指挥作用有缺失问题
市防汛指挥部已制定印发《关于完善我市防汛专项指挥部的工作方案》《关于设立上海市防汛专项指挥部6个工作组的通知》并实施,进一步明确台风应对期间市防汛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具体编成、职责分工和领导层级,进一步完善台风应对期间局本部值班领导和相关处室协同响应机制,新增局防灾减灾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等两个部门加入汛期应急值班值守体系。会同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和各区防汛办协同落实视频会议互联互通。
12.针对落实成员单位责任有滞后问题
推动整合设立上海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整合设立上海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名义印发《上海市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制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举一反三建立常态化更新机制,根据市防减救灾委工作情况发挥好办公室作用,及时提出成员单位更新及其工作职责建议。
13.针对内设机构调整推进缓慢问题
调整内设机构,根据市委编办批复,完成对局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结合处室职能调整,按照人随事走原则,考虑干部培养锻炼需要,对撤销处室干部重新落编,对新组建处室充实力量,明确处室负责人。研究确定各处室职责,更新印发实施《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规定》,推进机构职能转变到位。
14.针对下属事业单位职能部分重叠问题
对局属单位职责重叠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在宣传安全生产以及危险化学品应用研究方面,形成职责边界的意见。
15.针对应急和消防工作融合不够问题
深化工作融合,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涉消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共同推进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联动,印发《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联合值守工作方案》并持续实施,推动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联合值守和信息数据共享,优化完善赴现场处置规范,明确赴现场事件类型、现场报告流程、前后方联动响应、局领导联系区域等内容,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推进双向兼职和退出消防员安置,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完成各区应急局与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双向兼职。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印发《上海市退出消防员安置协作机制工作制度》《本市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归集办法》《本市退出消防员首次安置工作的通知》等配套制度,建立本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协作配合机制,安置开展有序。
16.针对救援现场调度不力问题
会同市消防救援总队优化完善现场处置规范,指导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上海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消防协同联动机制,在预案中编成了灭火行动组、综合协调组、指挥通信组等10个处置组,优化细化了事故现场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现场安全警戒、秩序维护等,提高救援处置水平。
17.针对监督执法能力不强问题
规范做好重大事故隐患识别。依托局执法总队综合业务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校准入库功能,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情况建立实时跟踪、及时纠错闭环机制,督促各区针对误判情形做好纠偏更正。多形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对动态新增隐患的查处力度和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的精准度,巩固深化整改实效。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提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质效,坚决筑牢安全防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本市实施意见,优化信用和风险相结合的分类分级执法和监管模式,完善危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画像,聚焦精准执法,规范综合查一次等涉企检查要求。强化数智赋能,建设局执法总队综合业务大系统2.0版,发布AI+应急执法应用成果,探索运用无人机开展危化品长输管道巡线检查。
18.针对重点区域安全监管不够问题
开展复查进一步提高问题隐患整改质量,开展2024年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组织对相关产业园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复核指导,督促企业完成隐患闭环整改。指导园区管理机构督促重点企业将自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企业端系统,落实跟踪闭环管理。举一反三加大对重点区域监管指导力度,配合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组开展年度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会同相关园区管理机构,对硝化、过氧化等危险程度高的危化企业开展检查指导,形成隐患问题排查评估清单并指导整改到位。
(三)关于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不扎实,促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9.针对发动救援力量有欠缺问题
新增了3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拓宽应急救援行业领域;督促基层充分发掘应急救援力量资源,依托街道微型消防站完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形成了市级、区级、街镇三级应急救援力量清单。制定《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级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引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各类应急演练。拉动11家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参加202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装备展示和互动,检验各队伍快速动员响应能力,进一步磨合协同作战机制。
20.针对应急实战演练走形式问题
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指南》,提出坚持实战导向、统筹规范管理、紧贴基层实际、评估改进提升等工作要求,指导演练准备、实施、评估总结全过程组织实施。召开专题演练评估会议,对2025年度船舶载运新三样集装箱火灾事故专项演练复盘评估,指出演练存在的场景设置有局限、岸上力量参与较少等问题,提出完善措施,推动相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21.针对安全公益宣传有短板问题
聚焦“九小场所”做好宣教,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会议,对进一步聚焦“九小场所”加强中小企业安全宣传、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重点补充“九小场所”相关内容,指导宣教中心设计制作相关主题宣传片海报,组织策划线上答题活动,联合消防部门多渠道持续广泛向社会宣传“九小场所”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加强各类安全宣传进中小企业。发挥“上海应急守护”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和政务新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公众号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科普,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宣传工作,围绕汛期事故特点、危险化学品知识竞赛等加强警示宣传和应急科普,及时推送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策划制作除夕安全科普海报,推送公共安全教育专题课,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加强与应急管理部官微和“上海发布”的沟通对接,积极参加《中国应急管理报》一席谈栏目,积极宣传2025民生访谈、第四届长三角应急博览会等新闻,以群众满意的形式提高传播影响力和覆盖面。围绕提升微信公众号传播水平和工作能力,赴济南、深圳专题调研,推动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影响力、扩大覆盖面。
22.针对行业人才培育不重视问题
联合长三角三省一市相关部门开展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联合命审题、联合考试,共同印发《关于2025年度上海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报名、注册和收费等相关政策,完成报名和注册系统开发并与一网通办对接。联合长三角应急部门协调推进联考工作,赴安徽参加长三角初级注安职业资格一体化工作推进会,讨论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及年度首次三省联合命审题工作。
23.针对回应社会需求不及时问题
做好研判应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邀请相关专家现场调研指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认定事项纳入本市一网通办免申即享模式,从根本上转变投诉差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认定事项免申即享功能上线以来未收到差评,我局免申即享工作在市一网通办建设运营及服务体验评选中获申城金服周到企服奖。完善一网通办的办理路径,规范信息提示内容,按照审核通过亮证提示、审核终止未满足审批要求模式推送信息,主动告知申请人后续操作步骤,提升群众满意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认定事项入选本市年度政务服务好差评15项五星好评名单。加强举一反三,完成考试发证注意事项相关宣传海报的设计制作张贴,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相关办理流程和电子证照查询途径等加大宣传力度,发布通知明确市区应急局、考试机构安科所和考试点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出台《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系统使用暂行规程》,规范培训考核系统使用。围绕优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流程、规范服务,赴济南、深圳专题调研,进一步提升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水平。
2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问题
加强执法计划统筹力度。深化综合查一次质效,2025年4月中旬起,各区有计划检查严格限定为每年1次,触发式检查也由局执法总队综合业务大系统相关平台和模块严格管控。发挥检查码效用,拍摄专题宣传片推广检查码使用规范,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等机制,避免重复查、多头查,后续将根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最新规定,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减量提质工作。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实问题的整改
25.针对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加强信访问题研判分析,确保干部任用标准严格、风清气正。完善责任制度,每半年一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列入《年度党委会常规议题》,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规范人员警示教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局系统年度警示教育大会上,开展点名道姓、见人见事的案例通报,深刻剖析违纪案例产生的原因和危害,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短板不足并提出具体改进要求。
26.针对内部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
规范应急值守,在重要节假日实施应急值守三三制,即合理安排三分之一在岗、三分之一备勤、三分之一轮休,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在局党委会议上向各处室单位重申请销假管理,严把准假情形、请销假程序和值班值守纪律。修订《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规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离沪管理规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并印发实施。落实人员处置,对涉事人员批评教育并调整岗位。建立长效机制,为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局执法总队持续开展学制度、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活动,深化全员纪律规矩意识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印章等内控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人员招录把关,提前审核三龄两历信息并规范确定工资标准。
27.针对监督责任执行不严问题
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局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通报监督执纪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规范廉政谈话,制定《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谈话的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紧盯覆盖面和及时性,并已对重点岗位人员个别谈话;制定《关于对综合监督单位新提升(新调级)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工作方案》,对2023年初以来新提任处级领导岗位、新调整为四级调研员至二级巡视员且未开展过廉政谈话的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严格信访受理办理,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年行动,修订《驻局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受理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并召开季度例会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严守查信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信访线索处置流程,确保定性量纪科学准确性。处理相关社团组织涉事人员并上交相关钱款,要求加强差旅费管理,严防此类问题,举一反三指导督促其它社会组织制发本单位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强化执纪培训,派员参加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沟通,深入学习《上海市市级机关纪检工作实务指南》《驻在部门直属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指南》,并为纪检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购买参考材料,提升纪检工作履职尽责能力。
(五)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28.针对重大资金使用监管有漏洞问题
规范有序执行本年度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从提升保险赔偿限额、拓展保险保障范围、精准开展风险减量三个方面完善措施,强化执行过程监管;强化合同条款审核,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方式落实上述增效措施;核定保险项目财政预算支出标准,强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发布了保费财政预算部门专用支出标准;从严管控保险项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相关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新增补充协议等内容经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强化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大额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
29.针对服务外包项目招标走过场问题
研究修订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增设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防范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关事项的规定,优化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化流转环节要求,增列需提请局党委审议情形,完善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管理。建立危化品行政许可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每年预估技术审查项目数量,动态调整供应商即项目包件数量,并根据技术审查需要,优化采购需求,让更多优质供应商参与竞标,项目包件方案经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加强政府采购培训,邀请专家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辅导、采购需求对标编制、评标标准设定指导、履约合同验收要求、廉政风险点防范和问题分析等方面,集中组织局系统政府采购知识及实务培训,会上局党委要求以高度责任感,重视采购学习、把准采购政策、熟悉采购实务,确保局政府采购工作经得起检验。
30.针对资格考试组织审核不规范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发布了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考试点管理和建设、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管理等相关制度,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点招投标时将考教分离要求列入招投标框架协议。落实考教分离,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专题会议,强调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教考分离部署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和任务。全面完成培训机构、法人和工作人员上的分离,明确与考生同培训班教师不得参与相应考试监考。强化对培训业务的督导帮助,形成培训计划管理机制,对本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系统升级改造,规范培训机构月度培训计划上报备案,区局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学。防范考试舞弊行为,本市安全培训考核全部使用全国系统,通过采用人脸认证设备、考试计算机摄像头监考等措施提升监考质量。
31.针对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
相关人员退还评审费,要求局属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公务用车全链条管理,修订《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重新制作《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派车单》并下发各处室,要求规范车辆使用派遣,继续做好使用信息登记、指定地点停放、单车核算等并开展自查,形成工作闭环。
(六)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32.针对班子成员自身要求不高问题
局主要领导对涉及班子成员个别谈心谈话,明确纪律要求。修订《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规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离沪管理规定》并印发实施,规范机关干部考勤、请销假、离沪管理。在局党委会议重申干部考勤管理规定,明确考勤管理要求和请销假程序,局党委要求各处室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考勤管理,严格执行重点节假日值班值守要求,保障应急处突能力,促进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以上海应急职业精神“忠诚守护暖民心,精准坚韧解民忧,善战善成保民安”为引领,激励全体干部职工提振精神、干字当头。
3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问题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本市工作实际,经专题研究,将原《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更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整优化相关内容。加强对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决策议题的督办工作,认真抓好决定事项跟踪问效,并明确将其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
3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开展“三重一大”制度系统性再学习,要求落实局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掌握相关政策。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建立并落实年度常规议题计划。年度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动态跟踪监测情况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要点、“5+2”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均经局党委会议审议。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机制,由局巡查督查处负责专班日常运行,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重大事项规范上会审议工作。
35.针对干部选任突出实绩不够问题
强化选人用人动议把关,在干部动议环节,把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情况作为重要依据,综合研判动议人选。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修订《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更加明确树立突出实绩的选任要求和用人导向。
36.针对职级晋升政治导向不鲜明问题
进一步发挥职级晋升正向激励作用,综合考虑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把履职表现、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科级干部职级晋升规划机制,每年度梳理科级干部职级任职年限,结合干部年度考核情况,建立科学规范常态化机制,制定科级干部年度晋升计划,提请局党委审议通过后实施。
37.针对处级领导岗位缺配严重问题
加大优秀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结合局内设处室调整,逐步配齐各处室正职领导,提任、转任、调任处级领导职务。推进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加大事业单位干部队伍调研分析力度,做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处级领导岗位配置,定期研判分析干部队伍现状,确保人才蓄水池充盈。动态调整管理优秀年轻干部库,持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
38.针对机关党委履职有欠缺问题
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成立和选举程序,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提示》,建立新成立党支部提醒督促机制,要求新成立党支部筹备组必须在一周内,提前报送书面请示,并对选举工作程序、书记委员候选人等把好关。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结合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巡查,要求局属单位规范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规范做好支部换届和发展党员审议,召开专题会对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培训解读,完成相关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局党委专题听取局系统5年来发展党员情况,并要求后续定期汇报新发展党员情况。
39.针对支部建设有短板问题
召开党建联络员工作会议,对未按要求落实支委会会议制度的党支部进行情况通报,并对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作出部署,强调设支委会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的要求。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提示》,细化局系统党支部支委会召开次数和程序。结合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巡查,对局系统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加强巡检指导。
(七)关于上轮巡视指出问题整改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40.针对整改退还公款旅游费用和违规领取广告交通补贴问题
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额清退余款,并指定专人,采取家访、定期联系、每月查收等方式,密切掌握思想动态,跟进清退进度,相关公款旅游费用和违规领取的广告交通补贴已完成全部清退。
41.针对将相关专项资金挪用至办公用房装修问题
积极商相关部门,明确专项资金整改落实的实现途径与方式,确保合理合规。相关资金已上缴国库。
截至2025年9月10日,巡视反馈的4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7项。提出整改措施145条,已完成134条。共退出违规钱款30.52万元。已新建制度32项,修订完善19项,拟修订和完善3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是针对研判应急管理总体态势思考不深入相关问题,将立足实际、深入研判,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上海市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办法》,着力提高规划编制实施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二是针对扛起责任担当作为不积极相关问题,将聚焦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中亟需关注破解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有序推进年度课题研究,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课题管理办法》,完善课题管理长效机制。三是针对防汛墙保险业务存在漏洞相关问题,将继续推进职责调整,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研究落实保险项目移交、预算编制等工作,形成具体落实意见后专报市领导,同时将进一步完善重大资金使用监管,规范优化招标条件设置和年度项目执行,强化绩效管理成果运用。
(二)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将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常”“长”,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将在已有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构建完善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三)坚持把持续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
将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各项举措,进一步体现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城市安全底线上来,体现到持续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加快建设与上海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上来,体现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真正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23305823
电子邮箱:18918888306@189.cn
通讯地址:复兴中路593号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