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澳大利亚)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服务保障质量,提升出访成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保障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具体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澳大利亚)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需求:为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澳大利亚)提供签证办理、机票购买、境外交通保障、境外住宿安排、翻译安排等保障服务。出访时间拟5天,出访城市拟澳大利亚墨尔本、珀斯等。团组包括局级人员1名,局级以下人员5名。
预算金额:预算限额人民币32.5万元。
履约期限:自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2026年10月实施。
二、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从本通告发布之日前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备合法的出国(境)境外服务法人资格,在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具有良好的境外服务质量保障,对于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9.保证提供合法合规的结算票据。
三、供应商响应
(一)响应材料供应商需要提交响应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要素:
1.单位基本情况,含法人注册信息、团队专业技术力量配备、相关项目业绩和经验情况等;
2.本项目服务方案,含工作思路、主要措施、进度计划、人员配备和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法等;
3.总报价、报价明细组成,报价不高于预算金额。
响应文件构成详见附件。
(二)响应时间:2026年2月24日9:00至3月6日17:30。
(三)响应方式:纸质材料送至复兴中路593号2006室。
(四)联系方式:18018880353;联系人:聂老师。
(五)磋商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附件:响应文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