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化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作为2026年度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轮值方,拟组织举办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相关活动,进一步加强区域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成果宣传,持续提升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影响力与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做好活动现场保障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相关活动辅助保障支撑。
项目需求: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做好人员力量保障,全力辅助配合做好2026年度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相关活动。结合现场活动场地实际情况进行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相关实践成果和工作案例宣传设计、制作,做好宣传展示等设施搭建布设工作,组织开展现场相关活动内容编排,提供摄影摄像设施设备和技术服务,以及活动现场辅助支持、活动相关衍生材料制作、交通转驳安排等,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实施。
项目预算:预算限额人民币9.5万元。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从本通告发布之日前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承接项目的团队应具备相关线下专题活动全流程统筹能力,具有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人员和资料设备,具有较为丰富的相关项目经验。
三、供应商响应
(一)响应材料
供应商需要提交响应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要素:
1.单位基本情况,含法人注册信息、团队专业技术力量配备、相关项目业绩和经验情况等。
2.本项目服务方案,含工作思路、主要措施、进度计划、人员配备和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法等;
3.总报价、报价明细组成。
(二)响应时间
2026年9月9日12:00至9月16日17:30,逾期不受理。
(三)响应方式
传真或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1-23305992,传真:021-23306000。
电子邮箱:shyjxfc@163.com
附件:供应商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