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现场执法检测手段,拟为执法总队配置手持式拉曼光谱分析仪2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手持式拉曼光谱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立足本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实际,采购手持式拉曼光谱分析仪2台,用于危险化学品等物质的现场快速定性识别与筛查。所投产品须满足《手持式拉曼光谱分析仪技术要求》(见附件1)规定的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并配套提供固体、液体采样附件及图谱库在线比对服务。
项目经费:预算限额人民币19.6万元。报价应为含税总价,包含设备价款、运输、安装调试、操作培训、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及图谱库使用授权等全部费用。
履约期限:2026年11月至2026年12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仪器仪表销售或相关内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履约记录。
2.产品要求: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具备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符合国家有关计量、安全、电磁兼容等强制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产品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附件1所列技术指标,不得存在实质性负偏离。
3.供货能力: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并能提供授权文件;具备稳定的备品备件供应渠道和技术支持能力。
4.售后服务:在本市设有服务网点或常驻技术服务人员,承诺接到故障报修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提供不少于2年的整机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图谱库数据更新服务。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手持式拉曼光谱仪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等材料。
三、响应文件及提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单:列明设备单价、数量、总价及分项费用,加盖单位公章。
2.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技术响应材料:技术参数响应表(逐条对照附件1技术指标,注明响应情况及偏离说明)、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
4.供货与售后材料:生产厂商授权文件(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本地服务能力证明。
5.业绩材料: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方式与时限
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于2026年11月6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手持式拉曼光谱分析仪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单位名称”。纸质材料按我局通知后另行报送。
联系电话:23305929
电子邮箱:shi_lin1996@163.com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用于供应商比选,我局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综合价格、技术参数、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供应商。
2.供应商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我局对材料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仅用于本项目评审。
4.本通告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1.手持式拉曼光谱分析仪技术要求
2.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