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应急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
发布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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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学习领会新《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精神实质、主要规定、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意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效率,2021年9月7日下午,区应急管理局邀请上海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究委员董野律师,就《安全生产法》修改背景及意义、主要修改内容等方面开展了业务培训,重点对法律责任、处罚条例、执法手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围绕如何准确运用处罚条款以及如何与行政处罚法衔接进行了重点讲解。
培训会上,区应急局领导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领会新精神,适应新变化,落实新要求;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检查机会,采取“执法+普法”形式,加强对企业的宣传,督促企业开展学法、知法、守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三是要严格检查,严厉处罚,维护新法权威,督促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过培训,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的理解,一致认为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认真普法,以实际行动维护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权威,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及机关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