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虹口区制定出台了《虹口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简称《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虹口制定了“1+2+9”工作方案,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产业园区、危险废物、危爆物品、特种设备9个专项实施方案,突出北外滩开发建设,围绕各项具体任务开展安全整治。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按照安排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实施方案》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聚焦北外滩开发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安全能级显著提升,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打造北外滩新时代都市发展新标杆和推动虹口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
《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推动虹口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虹口“大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街道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动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