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是切实提高黄浦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摸清黄浦区自然灾害承灾体和减灾资源等防灾减灾重要指标的底数,客观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有利于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进“韧性城市”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国家普查工作总体要求,实施既与本区主要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特征、本区区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又满足本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城市精细化治理需要的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查明全区抗灾减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完善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灾害风险评估。
此次普查方案明确了三个基本目标。一是聚焦于自然灾害风险的基本要素的底数调查。二是全面调查和评估各地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包括各级政府、社会和基层三方面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和区划客观反映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覆盖的灾害种类多、涉及部门多、成果形式多、任务综合性极强,因而本区在管理和技术上进行了全面统筹和攻关。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黄浦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普查工作机制、任务分工、落实措施等,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普查要求和普查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实施本次普查,组织开展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的编制与论证,牵头部署与完善本区数据库;负责本区实施细则中承灾体数据调查与汇总;历史灾害数据调查与汇总;政府、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加油站的调查;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内容编制;参照国家普查软件框架,结合黄浦区实际,负责建设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度管理、灾害风险普查制图、集成与可视化服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管理等;指导和督促区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普查成果的质量核查、数据上报、宣传培训、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等工作,负责各部门普查成果的纵向汇集和验收,以及区有关部门专项成果的横向汇集,按要求形成并统一汇交全区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三)内外业一体化技术同步开展
充分综合运用多样化的技术手段保障任务实施。针对任务内容,工程勘测、遥感解译、站点观测、问卷调查、资料调查、统计分析、建模仿真、地图绘制、抽查核查等多样化的手段综合运用。在主要自然灾害孕灾致灾调查中,内业的数据整理、遥感解译与外业的工程勘探、实地踏勘等有机结合;承灾体调查中内业的建筑物轮廓勾绘与外业的灾害属性调查相互衔接;历史自然灾害调查中,内业的数据资料分析与外业的实地核验交叉进行;减灾资源调查中,内业的统计分析与外业的问卷调查同步推进。
(四)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充分应用
充分运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辅助各类调查和评估;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展示和管理功能,开展各类空间信息统一管理、分析评估和制图;搭建云计算环境,构建风险普查大数据管理与处理系统,实现全国调查和评估工作的实时在线处理。
(五)广泛深入宣传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使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单位和市民群众理解普查工作、坚持普查工作、参与普查工作,为顺利开展普查创造良好氛围。
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够积极支持普查工作,配合普查员开展相关调查,我们也会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等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调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