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金山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二)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
作者:金山区应急局
为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2022年12月9日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 年金山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安委会〔2022〕17号)文件要求,现对在2023年3月排查整治中发现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切实提升各方安全意识,全力推进整治取得实效。
区应急管理局(工贸领域)
上海捷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决定处于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领域)
上海象德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罚款叁万圆整。
区交通委(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领域)
1.上海文翔物流有限公司因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初次发生,责令改正,罚款壹仟圆整。
2.船舶“皖强胜5268”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船舶开航前自查”,首次发生,责令改正,罚款壹仟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