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农业机械、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 395起,死亡422人(含4人失踪);工矿商贸领域发生死亡事故201起、死亡206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体情况
1-11月份,本市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9%和5.19%。
各行业大类死亡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如下所示: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工矿商贸 | 201 | 206 | 渔业船舶 | 3 | 3 |
生产经营性 道路交通 | 174 | 177 | 铁路运输 | 2 | 2 |
水上交通 | 11 | 20 | 农业机械 | 1 | 1 |
生产经营性 火灾 | 3 | 13 | 航空运输 | 0 | 0 |
其中,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以下简称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61%和3.52%。11月份,发生死亡事故18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和9.52%。
二、死亡事故分类分析情况
(一)按经济类型分类
1-11月份,私营企业死亡147人,同比持平;外省市在沪企业死亡38人,同比上升26.67%;国有企业死亡18人(央企6人、市属国企9人、区属国企3人),同比上升12.50%;外商投资企业死亡3人,同比下降40.00%。
(二)按行业分类
1-11月份,制造业死亡89人,同比下降4.30%;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死亡46人,同比上升9.52%;建筑业死亡29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20人、交通建设工程4人、拆房工程2人、房屋修缮2人、水务工程1人),同比下降23.6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死亡21人,同比上升90.9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死亡5人,同比持平;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死亡4人,农、林、牧、渔业死亡3人,上年同期该2个行业均未发生死亡事故;房地产业死亡3人,住宿和餐饮业死亡3人,同比均上升50.00%;批发和零售业死亡2人,同比下降50.0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死亡1人,同比持平。
(三)按事故类型分类
1-11月份,高处坠落死亡77人,同比下降8.33%;触电死亡35人,同比上升29.63%;机械伤害死亡25人,同比上升127.27%;物体打击死亡21人,同比下降25.00%;起重伤害死亡14人,同比下降6.67%;中毒和窒息死亡10人,同比上升150.00%;车辆伤害死亡14人,同比上升100.00%;坍塌死亡8人,同比下降20.00%;其他伤害死亡1人,同比下降75.00%;其他爆炸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66.67%。
各类别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比例如下表: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高处坠落 | 77 | 37.38% | 车辆伤害 | 14 | 6.80% |
触电 | 35 | 16.99% | 中毒和窒息 | 10 | 4.85% |
机械伤害 | 25 | 12.14% | 坍塌 | 8 | 3.88% |
物体打击 | 21 | 10.19% | 其他伤害 | 1 | 0.49% |
起重伤害 | 14 | 6.80% | 其他爆炸 | 1 | 0.49% |
三、事故趋势及风险警示
11月份,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继续减少,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但车辆伤害事故明显增多,均为车辆在场内行驶过程中撞人所致。本月共发生了4起车辆伤害死亡事故,占当月死亡事故起数的22.22%。各区应急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醒防范此类事故风险。
四、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配合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年底工作稳定收官
12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副总理批示要求,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龚正在上海分会场强调,要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惕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牢牢守住城市运行安全底线;要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做好冬春火灾防控。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履职尽责,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切实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各区安委会办公室要主动发挥协调作用,推动部门协作,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根据应急管理部的数据,1-10月份,扣除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全国发生各类事故7592起、死亡7989人,同比上升4.90%和8.80%,其中较大事故呈现两位数上升。
从本市事故特点来看,多部门联合开展的“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取得一定成效,高处坠落类事故较去年总体改善,且呈前高后低趋势;触电类事故在6月至9月间极端多发,期间连续占当月事故起数的1/4以上,季节特点显著。各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总结分析辖区内的事故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早谋划、早布置、早落实,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改进优化安全防范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可控。
(三)强化防范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工作
岁末年初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高发期;建设、运输等生产经营活动集中,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增效益意愿强烈;低温、寒潮、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增多,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区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再排查、再部署、再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形势平稳、改善。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季节特点落实防范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加强应急值守及统筹协调,强化预警防控,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险情后科学组织救援,防止因应急处置不当引发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