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讲话时强调,要深刻吸取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28层公寓发生火灾。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84人受伤(其中15人重伤,14人已经出院)。
事故发生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领导立即做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全力组织灭火,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千方百计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同时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委派,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同志率领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并亲切慰问遇难者家属及受伤人员,对相关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上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同志,第一时间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市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灭火、抢救、救治和善后等各项工作。上海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层次的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工作。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已经对8名事故直接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静安区政府也在事故发生之后,迅速联络了附近16家宾馆作为居民临时安置点;成立了区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安置接待、治安防控、次生灾害防范、新闻报道、后勤保障及信息联络等7个工作组;从各街道紧急抽调80名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组成志愿者,做好受灾居民的安抚工作;紧急组建了一支由30名律师、30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法律援助小组,并配备了50名心理咨询师,协助做好遇难居民家属安抚工作。
会议指出,经初步调查分析,该公寓在装修作业中,电焊工违规作业引起火灾,并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立体式大火,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作业,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且引发大火后逃离事故现场。二是该楼房外墙装修改造工程,由总包方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给佳艺装饰工程公司,又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公司,安全责任不落实。三是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四是事故现场使用大量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重。五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致使一幢高层公寓楼的装修作业时无证电焊工上岗作业等。
会议宣布了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任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上海市副市长沈骏为副组长,成员由国家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调查组还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会上,郝明金、郭允冲、张鸣起、梁嘉琨、沈骏、朱力平和关福金等同志分别对此次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上海市静安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了“11·15”事故的有关情况,并作了检查。
最后,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同志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工作;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年终岁尾的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专家组成员,国家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有关方面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