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行政处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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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3〕事故9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 |
4 | 被处罚人姓名 | 吴海君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8号 |
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8 | 处罚事由 | 2022年6月18日4时24分,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1#乙二醇装置环氧乙烷精制塔区域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71.48万元。你作为时任上海石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11 | 处罚结果 | 叁拾万柒仟零伍拾贰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