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驿珍环保公司“8·12”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上海梅莲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单位)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时间:2024-04-15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4〕事故2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上海梅莲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4 |
被处罚人姓名 |
/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3003弄18号 |
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唐亮 |
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703489068P |
8 |
处罚事由 |
2023年8月12日14时许,本市闵行区梅陇镇大塚路景西路路口东北侧绿化用地内污水泵站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34万元。你单位在该起事故中未能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后,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11 |
处罚结果 |
壹佰万元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