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驿珍环保公司“8·12”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上海驿珍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唐亮行政处罚(个人)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时间:2024-04-15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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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4〕事故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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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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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姓名 |
唐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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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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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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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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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3年8月12日14时许,本市闵行区梅陇镇大塚路景西路路口东北侧绿化用地内污水泵站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34万元。经查, 你作为上海梅莲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该起事故中未能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管理人员未落实有限空间管理工作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
11 |
处罚结果 |
柒万肆仟零叁拾柒元整 |
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13 |
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