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滨江N1-01地块项目“5·6”较大起重伤害事故山东中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行政处罚案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时间:2024-11-18
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处罚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 |
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应急罚〔2024〕事故10号 |
3 |
被处罚单位 |
山东中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4 |
被处罚人姓名 |
/ |
5 |
地址(生产经营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南楼302号 |
6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玉玺 |
7 |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2738154233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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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4年5月6日,在本市杨树浦路2200号N1-01地块项目内,山东中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过程中,3名作业人员坠落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82万元。该起事故中,山东中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吊装作业中,未能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提前拆卸了塔吊平衡臂前后臂节之间的连接螺栓,且未注意调整最后一块平衡重的吊运姿态;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明确副班组长、项目助管员等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未有效履行现场监督、旁站监护等职责;未有效督促塔吊拆卸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发现并制止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分工不当、无证指挥起重作业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9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10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一项 |
11 |
处罚结果 |
壹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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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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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