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区安全监管局,各控股(集团)公司:
2016年,本市地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203起,比上年下降6.88%;死亡219人,比上年下降3.10%;发生4起较大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主要特点
(一)按事故发生的地域分析
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全市16个区中,长宁、徐汇、静安、崇明、杨浦、金山、青浦、嘉定、奉贤、松江、闵行等11个区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或持平,其中长宁、徐汇降幅超过20%。
(二)按事故发生单位的经济类型分析
1.私营企业事故虽然下降但仍然多发。私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53起、死亡164人,比上年160起、死亡165人,下降4.38%和0.61%,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75.37%和74.89%。
2.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省市在沪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外商投资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1起、死亡12人,比上年10起、死亡10人,分别上升10.00%和20.00%;外省市在沪企业发生死亡事故26起、死亡27人,与上年22起、死亡23人相比,分别上升18.18%和17.39%。
3.集体企业事故与上年持平。集体企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与上年均持平。
4.国有企业事故大幅下降。国有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1起、死亡14人,比上年24起、死亡26人,分别下降54.17%和46.15%。
(三)按事故发生的行业分析
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事故大幅上升。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比上年1起、死亡1人,均上升100.00%;软件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比上年1起、死亡1人,均上升100.0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发生死亡事故9起、死亡11人,比上年7起、死亡8人,分别上升28.57%和37.50%。
2.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事故有所上升。批发和零售业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9人,比上年5起、死亡6人,分别上升20.00%和50.00%;房地产业发生死亡事故14起、死亡14人,比上年11起、死亡11人,均上升27.27%。
3.制造业事故有所下降。制造业发生死亡事故74起、死亡78人,比上年94起、死亡97人,分别下降21.28%和19.59%。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事故大幅下降。租赁和服务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比上年2起、死亡2人,均下降50.00%。
(四)按事故企业的规模分析
1.大型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大型企业发生死亡事故23起、死亡27人,比上年20起、死亡22人,分别上升15.00%和22.73%。
2.小型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小幅下降。小型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44起、死亡153人,比上年151起、死亡156人,分别下降4.64%和1.92%。
3.中型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中型企业发生死亡事故36起、死亡39人,比上年47起、死亡48人,分别下降23.40%和18.75%。
(五)按事故发生的类型分析
1. 其他爆炸、触电、淹溺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上升。发生其他爆炸死亡事故2起、死亡5人,比上年1起、死亡1人,分别上升100.00%和400.00%;发生触电死亡事故30起、死亡30人,比上年13起、死亡14人,分别上升130.77%和114.29%;发生淹溺死亡事故2起、死亡3人,比上年2起、死亡2人,分别持平和上升50.00%。
2. 中毒和窒息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发生中毒和窒息死亡事故7起、死亡9人,比上年6起、死亡8人,分别上升16.67%和12.50%。
(六)按死亡人员地域分析
外来务工人员死亡人数及其占比有所下降。外来务工人员死亡186人,比上年194人,下降4.12%;占死亡总人数的84.93%,上年占比为85.84%。
(七)按死亡人员的年龄层次分析
1. 40岁及以下作业人员死亡比例有所下降。40岁及以下作业人员死亡人数为67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0.59%。上年该年龄阶段死亡人数占比为36.73%。
2. 41岁及以上作业人员死亡比例有所上升。41岁及以上作业人员死亡人数为152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9.41%。上年该年龄阶段死亡人数占比为63.27%。
(九)按死亡人员性别分析
女职工死亡比例有所上升。女职工死亡1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94%。上年女职工死亡比例为5.31%。
二、典型事故分析
2016年,触电死亡事故呈明显高发态势,比上年上升幅度超过100%;其中,触电类事故在服务业死亡事故中的占比从上年的10.64%上升至27.66%;在房地产业死亡事故中的占比则高达35.71%。触电事故具有明显季节性,气温较高时,触电事故高发;同时,触电事故也多发于检维修等作业活动。2017年,相关行业应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季节特点,重点防范触电类事故的发生,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并采取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2016年部分触电事故情况如下。
5月23日,某商场作业人员在检修监控探头时发生触电。
5月27日,在某住宅小区内,作业人员在楼顶进行更换水箱浮球接触器时发生触电。
6月22日,在某咖啡厅内,作业人员在安装吊顶过程中发生触电。
7月5日,某公司进行办公室改造,作业人员在吊顶内接线时发生触电。
7月15日,在某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内,作业人员在更换照明设备时发生触电。
7月22日,在某住宅小区内,作业人员在维修楼顶设备时发生触电。
7月24日,在铁路上海站地下人行通道内,作业人员在更换照明设备时发生触电。
7月27日,在某住宅小区地下室内,作业人员在进行照明设备接线时发生触电。
8月9日,在某公司内,作业人员在维修空调地下管道时发生触电。
8月29日,在某住宅小区地下室内,作业人员在维修照明设备时发生触电。
10月7日,在某办公大楼内,作业人员在安装空调时发生触电。
三、事故趋势分析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14年,发生死亡事故219起、死亡225人;2015年,发生死亡事故218起、死亡226人;2016年,发生死亡事故202起,死亡215人。2016年,本市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总起数及死亡人数虽较前2年有所下降,但全年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安全形势严峻。
(二)趋势分析
1. 行业趋势
2014年至2016年,制造业发生死亡事故259起,占事故总起数的40.53%;租赁和服务业(包含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下同)发生死亡事故159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4.88%;建筑业发生死亡事故85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3.3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生死亡事故4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57%。
2016年,上述4个行业事故依然高发。制造业发生死亡事故74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6.63%;租赁和服务业发生死亡事故49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4.26%;建筑业发生死亡事故29起,占当年事故总起数的14.3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生死亡事故15起,占当年事故总起数的7.43%。
由此可见,上述4个行业依然是事故高发的重点行业,尤其是租赁和服务业死亡事故占比较往年有明显上升,需密切关注。另外,2016年涉及房屋维修、设备更换等物业服务的房地产业发生死亡事故14起,事故数量激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应加以重视。
2. 重点行业的特点
(1)制造业
2016年,制造业死亡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2类,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及触电事故也较为多发。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在设备设施安装、厂房(尤其是彩钢板屋顶)清扫过程易发频发,相关单位应做好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严格督促作业人员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物体打击事故中,设备设施故障或损坏,引发倾覆、掉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较为多见,相关单位在作业前应做好设备设施的状态检测,杜绝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同时要严格危险作业区域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2)租赁和服务业
近几年,租赁和服务业事故呈现增多趋势,已成为仅次于制造业的多发行业。2014-2016年,该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159起,其中高处坠落事故为76起,占比接近50%。从细分行业分析,起重、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及雨篷、空调等外墙设备安装维护是事故集中领域。2016年,租赁和服务业事故起数比上年有所上升。随着本市租赁和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如果安全防范措施缺失,死亡事故可能总体趋向多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发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3)建筑业
2016年,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29起,死亡35人(因2015年10月,本市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为,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筑业的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无法进行比较),包括2起较大事故。建筑业事故涉及的事故类型多,现场情况复杂,尤其在工期紧张、交叉作业频繁的情况下,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相关企业应加大安全管理,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充分开展危险源辨识;在实施作业时,严格现场管理,确保施工方案的有效落实;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杜绝盲目施救引发事故扩大。
四、2017年工作要求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创新工作思路,改进管理方法,继续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7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底线是“双下降两确保”,即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发展红线。要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创新体制机制,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等手段,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强化源头防范,严把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准入关”,把安全生产贯穿于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重点防控要严之又严,各项措施要细之又细。特别是对新情况、新问题,要一个个排查、一个个分析,作出科学预判,找出潜在危险源,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实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全国范围内重特大事故多发,本市也发生了多起较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挺在事故隐患前面;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严防风险突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要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格高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把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重大节庆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加强协同协作和信息共享,提升风险预警、预判及应对处置能力,以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为城市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