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8月,本市共发生5大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死亡事故) 242起,死亡261人,同比分别下降24.38%、29.27%。其中发生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以下简称死亡事故)120起、死亡133人,上年同期发生132起、死亡137人,同比分别下降9.09%和2.92%。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事故5起、死亡7人。8月份,本市发生死亡事故22起、死亡22人,上年同期发生13起、死亡13人,同比均上升69.23%。本市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按经济类型分类
私营企业死亡108人,同比上升12.50%;国有企业死亡6人(其中市属国有企业3人),同比下降45.45%;外省市在沪企业死亡17人,同比下降29.17%;外商投资企业死亡2人,同比下降50.00%。
各经济类型企业占死亡总人数比例如下图所示:
二、按行业分类
制造业死亡55人,同比下降1.79%;建筑业死亡33人(其中交通建设死亡7人、水务建设死亡1人),同比上升135.71%;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死亡21人,同比下降28.5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死亡9人,同比下降30.77%;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死亡5人,同比下降28.57%;批发和零售业死亡4人,同比下降20.00%;住宿和餐饮业死亡1人,同比下降50.00%;房地产业死亡1人,同比下降66.67%;农、林、牧、渔业均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教育业死亡2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死亡1人,上年同期该2个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
各行业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比例如下图所示:
三、按事故类型分类
高处坠落死亡44人,同比上升7.32%;物体打击死亡25人,同比上升4.17%;触电均死亡19人,同比上升5.56%;坍塌死亡16人,同比上升220.00%;机械伤害死亡11人,同比下降21.43%;车辆伤害死亡5人,同比下降61.54%;起重伤害死亡5人,同比下降44.44%;中毒和窒息死亡3人,同比均持平;淹溺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00%;其他伤害死亡2人,上年同期未发生该类事故;灼烫死亡1人,同比下降50.00%。
各类别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高处坠落 |
44 |
33.08% |
车辆伤害 |
5 |
3.76 |
物体打击 |
25 |
18.80% |
中毒和窒息 |
3 |
2.26% |
触电 |
19 |
14.29% |
淹溺 |
2 |
1.50% |
坍塌 |
16 |
12.03% |
其他伤害 |
2 |
1.50% |
机械伤害 |
11 |
8.27% |
灼烫 |
1 |
0.75% |
起重伤害 |
5 |
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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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趋势分析
2017年8月份,发生死亡事故23起、死亡24人;9月份,发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13人。2018年8月份,发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13人;9月份,发生死亡事故29起、死亡34人。2019年8月,发生死亡事故22起、死亡22人。从历史数据分析,预计9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仍将多发。
五、事故防范处置对策
(一)把握工作主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护进博”为主线,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入一线检查推动工作,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集中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针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大监管执法、明查暗访力度,推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严密防控公共安全领域重大风险,精准把握重大节日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大型综合体、“多合一”场所、文博单位等重点单位安全检查,加强校园和各类景区景点安全工作,深入排查化解城市燃气、供电供水、轨道交通、寄递物流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毫不放松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密切关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
(二)聚焦重大活动,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
近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接踵而至,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客运交通、大型综合体、文物建筑博物馆等场所人流聚集,火灾及安全风险较高。各区消防救援机构要提前介入摸底重大活动情况火灾隐患,督促主办方强化风险预警、预案制定、巡查驻防等措施,狠抓涉会场所及周边隐患风险评估和排查整治,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重点区域,落实清单式管控、实名制看护等严管严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致灾风险。协调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大型活动中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充分评估,紧盯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针对可能出现的火险火灾、拥挤踩踏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科学开展应对处置。
(三)加强防范警示,遏制季节性事故高发势头
8月份,本市触电死亡事故高发,共发生10起、造成10人死亡,占全月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45.45%;未执行断电作业、防护用品配备不齐等是造成此类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从历史数据看,9月仍是触电事故高发期,同时也是中毒和窒息类事故的高发期。上年同期,本市发生了2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教训惨痛。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警示中毒和窒息、触电事故风险,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向从业人员普及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施救,避免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