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农业机械、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 126起,死亡135人(含下落不明2起、2人);工矿商贸领域发生死亡事故62起、死亡62人;发生1起较大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包括2名消防救援人员以及2名参与救援的企业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体情况
1-4月份,本市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2020年1-4月份,分别上升40.00%和31.07%(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未全面复产复工影响);比2019年1-4月份,分别下降19.75%和16.15%。
各行业大类死亡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含下落不明)如下所示: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工矿商贸 | 62 | 62 | 渔业船舶 | 1 | 1 |
生产经营性 道路交通 | 58 | 60 | 铁路运输 | 0 | 0 |
水上交通 | 3 | 3 | 农业机械 | 0 | 0 |
生产经营性 火灾 | 2 | 9 | 航空运输 | 0 | 0 |
其中,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以下简称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2020年1-4月份,分别上升77.14%和72.22%(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未全面复产复工影响);比2019年1-4月份,分别上升21.57%和19.23%。4月份,发生死亡事故23起、死亡23人,环比上月均上升9.52%,比2020年4月份均上升4.55%,比2019年4月份均上升35.29%。
二、死亡事故分类分析情况
(一)按经济类型分类
1-4月份,私营企业死亡46人,环比下降23.33%;外省市在沪企业死亡11人,环比下降15.38%;国有企业死亡4人(其中,央企2人,市属国企、区属国企各1人),环比下降42.86%;外商投资企业死亡1人,环比下降66.67%。
(二)按行业分类
1-4月份,制造业死亡28人,环比下降20.00%;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死亡14人,环比下降33.33%;建筑业死亡10人(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死亡8人、交通建设工程死亡2人),环比下降33.3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死亡6人,环比上升20.0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死亡2人,环比持平;批发和零售业死亡1人,环比下降75.00%;房地产业死亡1人,上年9月至12月该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
(三)按事故类型分类
1-4月份,高处坠落死亡24人,环比下降41.46%;机械伤害死亡12人,环比上升300.00%;物体打击死亡9人,环比下降18.18%;起重伤害死亡7人,环比持平;中毒和窒息死亡3人,环比上升200.00%;触电死亡2人,环比下降77.77%;车辆伤害、坍塌均死亡2人,环比均下降50.00%;其他伤害死亡1人,环比下降50.00%。
各类别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高处坠落 | 24 | 38.71% | 触电 | 2 | 3.23% |
机械伤害 | 12 | 19.35% | 车辆伤害 | 2 | 3.23% |
物体打击 | 9 | 14.52% | 坍塌 | 2 | 3.23% |
起重伤害 | 7 | 11.29% | 其他伤害 | 1 | 1.61% |
中毒和窒息 | 2 | 3.23% |
三、事故趋势及风险警示
4月份,各类事故环比3月份有所增加,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类事故突出,合计占到死亡事故总量的43.47%,设备运转、吊物坠落伤人等事故屡有发生,设备运行区域人员或物体侵入、运转设备防护缺失等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此类风险较高的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作业过程的管控,加大对作业环境的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风险。
近期,本市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户外生产经营活动风险加大,4月份已发生2起与极端天气相关的死亡事故,需引起高度重视。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相关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建筑、运输、市政、环卫等户外作业较多的,密切关注相关预报预警,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作业内容。
四、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落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意识能力
6月份,将迎来“安全生产月”,今年活动主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要求,结合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市总工会“安康杯”竞赛,广泛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提升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将会同上海化工区管委会、金山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综合实战演习、危化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将组织、部署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应急处置演练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组织单位的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逃生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二)严控超龄用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近年来,本市事故死亡人员年龄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从去年底开始,我局已会同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开展为期半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超龄用工现象整治。通过推动劳务人员实名制系统、门禁系统等技术手段,遏制市属国有企业及建筑行业超龄人员死亡事故多发态势,并取得一定成效。
4月份,本市共发生4起超龄人员死亡事故,占当月死亡事故总数的17.39%,显著高于往常,集中发生于小规模装饰装修、制造业等行业领域。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中风险性较高作业现场的用工管理;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从业人员现状,合理安排作业岗位,减少超龄人员从事生产一线作业。
(三)做好汛前准备,科学开展抢险处置
汛期临近,近期本市部分地区已出现强对流暴雨天气,防汛压力加大。各区应急管理局及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与市气象、水务等部门的协作会商,扎实推进各项汛前准备工作,并配合水务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灾害预警预报联动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深刻吸取金山“4·22”事故指战员作战伤亡教训,进一步研判灾害事故特点和趋势,了解掌握本地重大危险源、高风险场所的具体位置、危险特性、处置预案等,组织学习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安全防护、处置方案等内容,熟练掌握灭火救援要点和安全行动要则,一旦发现险情,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安全、高效组织处置,确保参战指战员人身安全。